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150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8-2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434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有关县(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9〕52号)和《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分配意见的函》,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详见附件)。分配市县的中央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省级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关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主要对有关县区消除大班额、寄宿制学校建设、基础教育保障年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一次性奖励,以及对义务教育保障能力较弱的市辖区予以倾斜性补助。有关县区应按照《河南省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4号)有关要求,将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较薄弱的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消除大班额、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等。

二、有关县区应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指导监督项目学校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逐级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明细表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2日

附件:2019年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明细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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