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19-0185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1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41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 8 年 城乡 居民 基本 医疗 保险 中央财政结算补助 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豫财社 〔201 9 〕 88 号文件精神, 结合 你 县 (区) 截止 2018年6月底 城乡 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和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应补助你 县 (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扣除已分配下达资金 万元,此次补助你 县 (区)201 8 年 城乡 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中央财政结算补助资金详见附件 。

上述资金收入时, 请列入201 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 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101202 项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科目。对补助资金为负数的县 (区) ,请于 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退回市财政社保专户 。

商财预 2019 417 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资金-中央88.pdf

商丘市财政局

201 9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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