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800-2020-006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扶贫办 |
公开日期 | 2019-09-2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脱贫组〔2019〕1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商丘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
商丘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精神,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积极推进全市贫困地区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以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商丘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聚焦全市扶贫重点区域和贫困对象,鼓励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产销精准对接、农企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定点帮扶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献爱心”活动,鼓励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市委直属工委等)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
(二)结对帮扶力量助力消费扶贫。帮扶方积极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被帮扶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本地区用人单位购买被帮扶方劳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本地企业在被帮扶方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将消费扶贫纳入校地结对帮扶内容,鼓励各级院校围绕科研、教学等需求,与被帮扶方合作建立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市教体局)将消费扶贫纳入军队结对帮扶内容,鼓励有关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县部队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商丘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社会爱心力量支持消费扶贫。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和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的纽带作用,组织动员民主党派、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在“农民丰收节”、扶贫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
(四)大型企业产销对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大型企业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五)电子商务营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优质产品的包装设计和营销推广,支持发展“电商 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推销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巩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惠农助农作用,畅通优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道。鼓励发展景点旅游、乡村旅游、餐饮娱乐等线上销售,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拓宽农村居民销售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拓宽渠道
(一)打通供应链条。被帮扶地区主动对接帮扶方农产品需求,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鼓励在贫困地区建设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开展流通基础设施、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引导企业与贫困地区组织或个人进行对接,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地和消费地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拓宽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通过自身营销渠道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与市场的精准对接。鼓励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等)推动有条件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设立帮扶村产品特色超市。(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拓宽网络营销渠道。发挥全国工商联“联城 e家”、全国供销社“供销 e家”等平台作用,助推贫困地区名优特产上行。(市工商联、市供销社等)鼓励贫困地区利用社会扶贫网或搭载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或扶贫频道。(市商务局)拓宽直采直销渠道。积极与有大宗需求的省、市进行对接推介,建立直销渠道;探索发展“电商 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农村电商取得新成就。全市6县1市全部被获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2个(夏邑县、永城市)。通过示范县创建,积极培育扶持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乐村淘”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有效开展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改善农产品和工业品流通不畅的问题,促进全市农村贫困人员创业就业。全市新增乡镇电商扶贫服务站49个,累计达到164个,新增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078家,累计达到4997家,有效覆盖全市98%以上行政村,有效覆盖99%以上贫困村。随着服务站点设置的覆盖范围扩大,农村电商推广应用更加广泛,有能力有意愿从事电商业的人员也大幅度增加,电商从业人员达25024人,有效带动4111名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市商务局)
四、提质增效
(一)提升产品供给质量。1.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农业标准化管理经费投入,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标准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执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推广无害化生产技术,带动农企、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支持贫困地区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稳步推进绿色食品许可和有机食品认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市科技局)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不断提升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检疫力量向贫困地区倾斜,为产地检疫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产地检疫服务;加快贫困地区质量安全县创建,确保 2020年所有贫困县达到相应的质量安全县标准。(市农业农村局)2.提升规模化供给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区域集聚;结合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程,创新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系统化供给;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 合作社 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二)劳务就业推销。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培训输出贫困地区劳动力,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供需岗位信息对接、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权益保护等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开展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市内大型企业在贫困地区招工,优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鼓励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贫困地区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加工点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单位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仓储物流、休闲农业的企业,在金融或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中心支行等)
(三)注重质量诚信。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完善农产品追溯机制,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发布全市贫困群众的各类优质产品需求信息,大力宣传推介和购买消费贫困群众农产品,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扶贫办等)
(五)严格督查考核。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专项督查内容,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同时结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在消费扶贫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每年定期对各县、区及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并计入各单位总分。(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