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19-016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19-09-27 | 公开目录 | 批准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改城市〔2019〕48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梁园路(庄周大道—包河桥)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商城管〔2019〕223号)收悉。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规划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商丘市梁园路(庄周大道—包河桥)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南起包河桥,北至庄周大道。道路全长约577.8米,其中:庄周大道—生态大道规划红线宽度65米;道路横断面: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6米+侧分带2米+机动车道11米+中央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11米+侧分带2米+非机动车道6米+人行道6米;生态大道—包河桥规划红线宽度60米;道路横断面: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6.5米+侧分带6米+机动车道23米+侧分带6米+非机动车道6.5米+人行道6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7580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建设期限:3个月。
四、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施工能耗。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投标。
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商发改城镇〔2019〕15号批复文件同时作废。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