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征通告字〔2019〕15号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9-035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0-11 公开目录 征地拆迁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征通告字〔2019〕1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9日以豫政土〔2019〕927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梁园区水池铺乡盛庄村大高庄村民组、大张庄村民组、胡庄组、盛庄组、程庄组,朱沈庄村周庄组;双八镇乔庄村乔庄西村民组,殷庄村崔庄东村民组、崔庄西村民组、小乔庄组、殷庄组;李庄乡秦小庄村秦小庄村民组,乔庄村乔庄村民组,牛庄村司庄村民组、孙杨庄村民组,曹楼村后曹楼村民组、前曹楼村民组、邵庄村民组、曹楼村民组。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 拟开发用途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社保标准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 农业人口(人) 安置途径
耕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水池铺乡 盛庄村大高庄村民组 0.5248 0.5146 0 0.0102 0 90 7.92 2.25 按照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386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招工安置、拆迁安置 公路用地
盛庄村大张庄村民组 1.0915 0.6043 0.4872 0 0 90
盛庄村胡庄组 2.1024 2.0075 0 0.0594 0.0355 90
盛庄村盛庄组 6.2278 4.2352 0.4474 0.1578 1.3874 90
盛庄村程庄组 1.4892 1.3667 0 0.1225 0 90
朱沈庄村周庄组 0.3538 0.3510 0 0.0028 0 90
双八镇 乔庄村乔庄西村民组 0.4251 0.4202 0 0.0049 0 75
殷庄村崔庄东村民组 1.1915 0.4050 0 0.0008 0.7857 90
殷庄村崔庄西村民组 0.3516 0.0964 0 1.1999 0.0553 90
殷庄村小乔庄组 3.0239 2.1779 0.7202 0.1258 0 90
殷庄村殷庄组 2.3721 2.1124 0 0.0415 0.2182 90
李庄乡 秦小庄村秦小庄村民组 6.4092 3.0244 0 0.1167 3.2681 108
乔庄村乔庄村民组 1.8255 1.7569 0 0.0686 0 90
牛庄村司庄村民组 1.6754 1.5403 0 0.0400 0.0951 90
牛庄村孙杨庄村民组 1.6230 0.9913 0.0212 0.0982 0.5123 90
曹楼村后曹楼村民组 1.7244 0 0 0.0201 1.7043 90
曹楼村前曹楼村民组 2.5349 0 0 0.0026 2.5323 90
曹楼村邵庄村民组 5.7007 1.5677 0 0.0010 4.1320 90
曹楼村曹楼村民组 3.1084 1.1733 0.4733 0.1617 1.3001 90

四、补偿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125162。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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