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 szfgzbmsfzggw-2019-0147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9-11-04 公开目录 批准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发改投资〔2019〕49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贵单位呈报的《关于批复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商城管〔2019〕267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和《商丘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2018〕106号)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咨询机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起于清凉大道,止于梁园路,道路全长约1654.952米,实施宽度为64米,断面形式为:侧分带8米 机动车道19米 中央分隔带10米 机动车道19米 侧分带8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3.标准轴载:BZZ-100。

4.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概算总投资

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核定为16755.64万元,较可研批复估算投资核减422.36万元,核减率2.5%。核减原因:一是原先估算价格过高:二是对有些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优化后对高出部分进行核减。

五、有关要求

1.经过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投资概算,原则不得突破。

2.请你们按照批复的内容,根据评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概算投资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设计。

3.此文件有效期为2年。批复后2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可在期満前3个月内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多延期1年。

附件:总概算汇总表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总概算汇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费用(万元)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15167.51
道路工程 6371.89
雨水工程 995.53
污水工程 1306.30
照明工程 301.43
交通工程 274.23
电力工程 1161.47
通信工程 341.42
绿化工程 1073.06
桥梁工程 3342.19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790.24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05.40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144.42
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43.18
4 工程勘察设计费 178.37
5 环境评估 12.53
6 水土保持评估费 34.28
7 造价咨询费 16.99
8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15.17
9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5.84
10 工程保险费 45.50
11 节能评估咨询费 3.39
12 施工图审查费 15.17
第三部分 工程预备费 797.89
建设项目总投资 167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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