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19-014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19-11-04 | 公开目录 | 批准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改投资〔2019〕49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贵单位呈报的《关于批复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商城管〔2019〕267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和《商丘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2018〕106号)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咨询机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商丘市黄河路(清凉大道-梁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起于清凉大道,止于梁园路,道路全长约1654.952米,实施宽度为64米,断面形式为:侧分带8米 机动车道19米 中央分隔带10米 机动车道19米 侧分带8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3.标准轴载:BZZ-100。
4.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概算总投资
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核定为16755.64万元,较可研批复估算投资核减422.36万元,核减率2.5%。核减原因:一是原先估算价格过高:二是对有些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优化后对高出部分进行核减。
五、有关要求
1.经过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投资概算,原则不得突破。
2.请你们按照批复的内容,根据评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概算投资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设计。
3.此文件有效期为2年。批复后2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可在期満前3个月内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多延期1年。
附件:总概算汇总表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总概算汇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费用(万元) | |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 15167.51 | ||
一 | 道路工程 | 6371.89 | |
二 | 雨水工程 | 995.53 | |
三 | 污水工程 | 1306.30 | |
四 | 照明工程 | 301.43 | |
五 | 交通工程 | 274.23 | |
六 | 电力工程 | 1161.47 | |
七 | 通信工程 | 341.42 | |
八 | 绿化工程 | 1073.06 | |
九 | 桥梁工程 | 3342.19 |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790.24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205.40 | |
2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44.42 | |
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43.18 | |
4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178.37 | |
5 | 环境评估 | 12.53 | |
6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34.28 | |
7 | 造价咨询费 | 16.99 | |
8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15.17 | |
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75.84 | |
10 | 工程保险费 | 45.50 | |
11 | 节能评估咨询费 | 3.39 | |
12 | 施工图审查费 | 15.17 | |
第三部分 工程预备费 | 797.89 |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1675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