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wsjkw-2019-001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9-11-06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豫中医〔2019〕7号)要求,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医师承人员
依据《考核办法》第七条规定,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考核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师
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
依据《考核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报考材料目录
(一)中医师承考核人员
1.《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1),一式二份,考生和市卫健委各一份;
2.《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县区 姓名”,同时提交与照片相同底板的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命名格式为“县区 姓名”;
5.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一份;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一份;
7.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合同签订已满3年)一份。
(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
1.《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1),一式三份,考生、县区卫健委和市卫健委各一份;
2.《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3);
3.《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一式一份(附件4);
4.两名以上当地(县、区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的《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各一份(附件5);
5.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县区 姓名”,同时提交与照片相同底板的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命名格式为“县区 姓名”。
现场审核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表格,每人的材料装入一档案袋,并标明“县区 考核类别 姓名”。
三、审核程序
(一)中医师承人员
1.11月24日前,申请参加中医师承出师考试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2.11月25日-29日,指导老师执业地点在我市的考生到商丘市卫健委中医科(502房间)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过期不再受理;指导老师执业地点不在我市的考生到相应市卫健委报名。
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市卫健委初审。
(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
1.11月20日前,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2.11月20日-22日,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考生向所在县(区)卫健委提出申请,各县(区)卫健委对确有专长人员进行初审,收集初审合格考生照片电子版,并填写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考生照片电子版压缩包及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市卫健委中医科邮箱sqszyk@126.com;
3.11月25日-29日,在市卫健委中医科(502房间)集中受理符合条件的确有专长初审合格人员现场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四、考核内容、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
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二)考核形式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采取基本操作考核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临床答辩时间为20分钟。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的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核方式。
中医师承人员的考核报名材料复审及考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组织;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
(三)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1.中医师承人员考核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待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的通知。
2.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地点设在商丘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务费用
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办〔2017〕33号)规定,考生报名费为400元/人。
七、其他事宜
本年度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流程仍按照原卫生部第52号令相关要求,考试合格者可获取《传统医学师承证书》或《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该类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仅用于申请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师承或确有专长助理考试。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0-3352379
附件:1.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知情同意书
2.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3.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4.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5.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6.县(区)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