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能划分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rfb-2020-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19-11-12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实际, 经党组研究,现将工程维护管理中心与质量监督站职能划分如下: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的职能为:负责对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保养、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保养和管理档案;负责保养、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能为: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监督检查参建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以及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负责监督检查受监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和工程资料;参与辖区内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 9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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