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ssydwsjgswglj-2019-002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为加强对驻外管理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外驻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机关单位发展服务,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驻外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心的各项规定制度。
第二条 结合驻外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周综合二科对驻外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第三条 加强对驻外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工作技能,积极引导其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驻外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五条 驻外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所驻机关单位,加强对所驻办公区的水电、物业、安全重点工作的管理,全面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六条 所有驻外管理人员接受所驻单位领导,由综合二科进行实施管理,日常考勤在所驻单位进行,年终测评考核参照所驻指定单位意见,由综合二科进行考核。
第七条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业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