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yjglj-2020-004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2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安委〔2019〕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商丘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27日
商丘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思想作风综合整治、聚焦安全新规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聚焦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大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抓落实仍有较大差距”等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组 长:张建慧 市长
常务副组长:吴祖明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张家明 副市长
岳爱云 副市长
倪玉民 副市长
李建仓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金启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曹月坤 副市长
任善礼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李中须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李瑞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玉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向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 涛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建民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红星 市工信局副局长
赵友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全国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冰 市人社局局长
郭幸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丁凡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水旺 市民政局局长
侯 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绍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爱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明 市水利局局长
海继增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 涛 市商务局局长
孙玉林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树仁 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任
戚征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银亭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张红旗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王兴亚 市司法局局长
张善富 商丘军分区副司令员
康建国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张建坤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建领 团市委副书记
刘春霞 市妇联主席
王留强 商丘火车站站长
张心令 市气象局局长
梁反修 河南煤监局豫东分局局长
李国防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郑复生 商丘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李中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综合整治重点落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1.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2019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影像文字资料制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提供本行业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学习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河南煤监局豫东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义马“7·19”重大爆炸事故、江苏宜兴“9·28”特大交通事故等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本辖区事故警示教育。
2.专项督导事故多发地区。针对部分地区事故多发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助被督导县(市、区)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提高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3.实施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组织专家、服务团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鼓励同类企业抽调专家开展互查互助活动。(市应急管理局、河南煤监局豫东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驻地指导集中整治。结合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驻地工作组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驻地指导,督促重点任务落实,抽查重大隐患整改,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5.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适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文明办。(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新规。
1.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集中整治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市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商务局、河南煤监局豫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规范营运、非营运及“营转非”客车登记管理。停止审批新增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停止办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延续经营和车辆更新手续。县政府制定政策措施,通过转型发展、市场补偿等方式,取消现有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2019年年底前,收回退出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客车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班车客运标志牌、道路运输证。整治客车变相挂靠经营行为,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抓好政府5项组织领导职责、应急部门6项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6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10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11项职责落实,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开展全市涉及危化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规范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2019年年底前,全市16处重大危险源全部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列入计划的1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搬迁改造。(市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煤矿。组织实施冲击地压、瓦斯、超千米矿井开采、火灾和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督促整改煤矿专家会诊和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发现问题和隐患;加快煤矿智能化试点建设,深入推进“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安装的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实现智能化改造。(永城市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南煤监局豫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消防。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市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检查,组织各地文物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市文物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重点抽查督导。(市文物局牵头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运输。在全面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同时,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桥梁涵洞、急弯、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施工。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燃气。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7.冶金等工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钢铁煤气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和涉煤气钢铁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特种设备。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索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市城市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仓储。加强超市、物流园、仓储企业等经营单位库房安全制度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风险源管控,督促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市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烟花爆竹、铁路(高铁)、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11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四)针对重点时段严管严控。
1.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管理。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搞好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评估调查和侦破,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对春运期间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生产退出成效,严格落实禁放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在2019年11月30日和2020年3月10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前期开展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整改清零,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再次交办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要提级调查。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县(市、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县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五)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