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20-004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10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54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预〔2019〕238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县20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列2020年收入分类科目“110022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请你县财政按照河南省有关文件要求,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20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转移支付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
附件: 2020年河南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分县下达)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