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央资金情况公告公示

索引号: P0120-2019-0535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12-2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63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基〔2019〕8号):58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河南省财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豫财基〔2019〕8号)文件,已经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央资金分配到具体县,市级对非贫困县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央资金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客观因素计算分配到非贫困县区。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19〕637号。

三、资金结构

中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到县,省财政厅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5058万元,占比为85.9%。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中央资金分配表
县区名称 中央资金(万元) 备注
合计 5890
虞城县 1206 贫困县
柘城县 1022 贫困县
宁陵县 785 贫困县
睢县 992 贫困县
民权县 1053 贫困县
梁园区 284
睢阳区 459
示范区 89

五、监督电话:0370-2697880

商丘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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