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20-0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72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社〔2019〕170号)及《商丘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商财社【2019】1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第二批)及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省级补助核定补助资金总额扣除商财预【2019】624号已下达数后即为本次下达的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你县(区)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已下达生育关怀抚慰金和艾滋病一线医务人员救治补助项目的预算指标进行项目间调整,以满足上述三个项目的资金需求,市级层面不在统一调整。
二、请各县(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本地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各地绩效自评基础上进行部门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
商财预 2019 723 关于2019年地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省、市.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