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20-0086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12-3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19〕740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9〕99号),现提前下达2020年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5810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资金为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依据学校提供的2019年秋季人数和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库备案金额各占60%、40%比例分配下达。有关学校应及时将此次提前下达资金全额编入2020年预算,准确列支预算科目,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和完整性。

二、2020年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我市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预算后,将根据2019年市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再次核定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三、有关学校在使用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资金时,可从省级已建立的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库中选择具体项目,并将项目库使用情况及时逐级告知省财政厅、教育厅,以便及时调整入库项目信息。

四、有关学校应按照商财教〔2017〕40号关于转发《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5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要求:“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待2020年预算确定后,参照省级下达绩效目标,制定具体绩效目标,并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违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商丘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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