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20-2020-004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财预〔2019〕733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你县(区)截至2018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0年市财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
此次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同时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待2020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县(区)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请各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市财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商财预 2019 733 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