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0-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1-02 | 公开目录 | 促进就业政策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政〔2019〕1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引才入商工程实施方案》《商丘市引水入商工程实施方案》《商丘市引电入商工程实施方案》《商丘市引金入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引才入商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我市关于 大力实施引才入商工程,推进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关 意见 ,着力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聚集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创业就业,现就实施引才入商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发展理念,把人才“引进来、用得上、留得住”贯穿引才入商全过程,努力促进商丘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通过综合施策,系统发力,形成政策引领、平台运作和城乡统筹、双创兼顾的招才引智新格局。主要原则是:
(一)按需引进。 着眼长远,注重实际,围绕全市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用人单位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引进一批当前紧缺、长远必需的优秀人才。
(二)政策鼓励。 形成引进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的政策集成与实施细则,激励有关单位和企业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我市发展和建设。
(三)明确主体。 发挥企事业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企业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创设运行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服务。
(四)市场配置。 健全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实现用人单位和优秀人才之间双向选择。
(五)分类指导。 针对引进人才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实现分层、分级、分类引进。市县两级研究制定各具特色的激励、约束、评价管理办法,形成责任明确、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着眼集聚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效益、提升优势,用 3 年时间支持鼓励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冷藏物流、纺织服装、超硬材料、制鞋制冷及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 3000 名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 ( 领军人才 30 名左右、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 300 名左右、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和技能应用型人才 2670 名 ) ,努力形成区域性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和现代化人才集聚高地。
四、工作重点
引才入商工程重点关注群体是:我市产业、企业所需的外国专家与技术人员聘用与使用;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专家与技术人员的合作与使用;各类专技人才、实用人才的引入与使用。基本条件是:
(一)学历型人才。 主要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二)资格型人才。 主要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
(三)技能型人才。 主要包括:各类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有一年以上从业经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 3 年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50 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来商创办符合商丘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创新型人才。 有专利技术和实施项目、在商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的各类人才。
(六)急需型人才。 5G 应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超硬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先进装备制造、数字创意、制冷冷链、现代纺织、新型工量具、电商物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所急需的人才。
(七)乡村振兴人才。 立足 “ 三农 ” ,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发挥作用的各类返乡下乡人才。
五、工作措施
(一)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 两院 ” 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来商创新创业,给予 500 万元 —1000 万元的综合资金支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团队)来商创新创业,给予 500 万元以下的综合资金支持。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团队)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在商创新创业,给予 100 万元以下的综合资金支持。
(二)健全优秀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每年组织到国家 “ 双一流 ” 高校进行公开招聘,对应聘来商工作满 5 年的,按博士 15 万元、硕士 5 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商丘籍 “ 双一流 ” 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市域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年龄在 40 岁以下、愿意回商丘就业的,可按照 “ 渠道不变、专业对口、职级对等 ” 的原则,调回本市工作。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公开招聘的规定及程序,可单独招聘,直接聘用。
(三)加大柔性引才和专家工作站扶持力度。 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协议,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 1—10 万元柔性引才津贴。在市域内高校、重点支柱产业和产业集聚区设立专家工作站,并为推进我市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家团队,经认定后给予设站单位 10—20 万元综合资金支持。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商创业就业。 来商自主创业并注册落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申请 15 万元、最长 3 年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 150 万元、最长 3 年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经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 300 万元,最长 3 年的 50% 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进入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 ( 园区 ) 的 , 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最长 3 年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货款支持;信用记录好、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 , 可申请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商丘注册创办企业 , 合法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吸纳 2 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 可申请享受经营场所租金等政策补贴。
(五)感召在外成功人才返乡投资兴业。 商丘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由投资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协调 , 返乡投资企业可选择入驻各类园区或标准化厂房,入驻标准化厂房可享受减免租金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可加大优惠比例、延长优惠期限。对企业用工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 3 年社保补贴,享受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各项政策。
(六)支持既有人才创新创业。 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市域内企业协同创新、取得合理收益。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 在市域内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保留工资和人事编制关系,正常晋升职称, 3 年内可回原单位继续工作。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的,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以及兼职创办企业,可按约定获得收入。
(七)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人才入商。 鼓励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新型社区、居民搬迁集中安置点 , 招引和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新社区工厂,重点支持扶贫车间吸纳本地劳动力和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经认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新社区工厂的,可在厂房建设(租赁)、资金扶持、员工培训、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方面申请扶持。
(八)鼓励发展康养产业聚集人才人口。 鼓励各类企业来商投资康养产业 , 以商丘的生态资源和优质服务聚集人才、吸纳人口;鼓励我市高校、职院职校开设康养护理服务专业,为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对非营利性康养服务机构,其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康养服务机构的,可按有关政策采取租赁、出让等方式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正常经营的康养企业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九)支持名校、名院、名所来商联合兴业。 支持鼓励各类知名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在商设立分校 ( 院 ) 或商丘校 ( 院 ) 区,发挥名校名师名医效应,吸引更多人来商就学就医。对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来商兴办各类学校、医院的,纳入本地教育、医疗机构发展规划,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对在商兴办的各类教育、医疗机构,从项目争取、硬件设施、资金扶持、师资 ( 员工 ) 培训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 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返乡下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返乡下乡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引才回乡工程等四项行动计划。建立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信用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发挥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支持其整合资金项目和服务资源,创建一批返乡下乡创业的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园区。突出产业优势,引导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立足当地产业和资源优势,投身农副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业等产业,拓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创业补贴、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七类 6 0 条 具体扶持措施,享受与高校毕业生同样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十一)强力推进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成长。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有序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市、区)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继续实施 “ 三支一扶 ” 、特岗教师计划等,支持市属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 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回乡任职;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十二)强化本地人才培育使用。 实施 “ 百名优秀企业家 ” 培养工程,每年遴选 100 名优秀企业家,通过外出考察交流、高等院校培训、科研院所研修等方式,开拓企业家视野,提升其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优秀企业家辐射带动作用。每年遴选 100 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组织培训机构免费进行职业经理人专项培训 , 逐步建立本土优秀职业经理人才智库。加大乡土人才开发力度,认定一批实用型人才;经认定的实用型人才,享受我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待遇。开展 “ 商丘工匠 ” 评选 , 对在 “ 商丘工匠 ” 评选活动中获得前 10 名的,可享受技师待遇;对取得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聘用到高级技师岗位。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开发 500 个以上街道 ( 镇办 ) 、社区 ( 村 ) 基层社会服务及脱贫攻坚公益专岗,按照不低于本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吸纳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单列一定数额岗位,定向招聘在街道 ( 镇办 ) 、社区 ( 村 ) 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上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工作人员。
(十四)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 完善建设 50 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满足高校毕业生的见习需求。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政策规定的见习补助。
(十五)做好人才安居保障。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来商创业就业并落户,家庭无实际住房的,可申请公租公寓 ( 房 ) ;所在地无公租公寓 ( 房 ) 的 , 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支持鼓励用人单位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本建设人才公寓,通过政府租赁方式为来商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周转用房。
(十六)建立健康社保服务体系。 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 “ 绿色通道 ” ,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来商创业就业的博士、硕士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对每年累计在商丘工作 6 个月以上的引进人才,在医疗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保卡就近就地实时结算。
(十七)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便利、创业扶持等综合服务保障。引进知名人才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各类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 ( 团队 ) 项目 “ 一对一 ” 为其提供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十八)建立人才奖励制度。 对在商丘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认可或表彰的各类人才 ( 团队 ) ,给予 2 - 10 万元奖励。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国民教育博士学位、并继续在本市工作满 5 年的给予 10 万元奖助。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对获得 “ 中华技能大奖 ”“ 全国技术能手 ” 等国家级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 5 万元奖励。
(十九)形成人才项目支撑。 坚持以产业为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在调查摸清人才需求具体领域、数量和层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人才与产业的匹配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性,实现产业集聚与人才荟萃的良性互动;坚持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产业,大力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群。以打造发展平台为重点,围绕转型升级,突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创新创业载体,完善 “ 众创空间 — 孵化器 — 加速器 — 产业园 ” 服务链;依托科技园区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支撑平台。坚持以项目聚人才育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引项目,推动形成项目与人才良性互动、高效融合的良好局面;坚持 “ 高精尖缺 ” 导向,利用各类人才扶持政策,吸引一批高端项目入商,通过对项目的扶持培育,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和在校大学生参加项目建设。
(二十) 重视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技能总监等职务,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对我市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和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劳动模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每年建设 5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10 个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20 个青创先锋工作室、 20 个商丘技师工作站、 25 个商丘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并落实奖补资金,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评价体系。倾斜打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资格等限制,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 师带徒 ” 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破格认定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获得 “ 中华技能大奖 ” 和入选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的,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发挥企业用人主体评价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并兑现相应待遇。
六、工作载体
在市、县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并提供 “ 一站式服务 ” 。同时,全面提升市县两级人才(劳务)市场功能,形成既有承接承办功能,又具体承担培训、扶持、服务管理功能的一体化专门服务场所。
组建我市 “ 双创 ” 门户网站,形成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应用服务型产业网站,以适应多元化、异地远程和网络化申办的需求,提高办事效能,实现快结联办。
通过租、改、建等方式,形成我市专门的专家公寓、创业公寓、人才公寓和创业就业社区。
在市县现有的创业孵化园、产业集聚区双创综合体、创业基地、电商园等双创载体中划分专区,容纳与承接创新创业和就业具体需求,形成集群效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市政府成立引才入商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科技、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侨务、知识产权、科协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措施,重点在优惠政策与措施所需资金分担比例与实施主体,具体服务扶持与工作流程等方面形成具体的工作意见和明确规定,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
(二)设立窗口系统。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人才、创新创业应用网站设立专门窗口与系统,发布人才政策、需求信息等,接受人才举荐和报名咨询。用人单位通过专业猎头公司、网上发布信息、组织招聘活动等方式自主遴选人才。每年举办一次引才入商专场招聘会,重点到重点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产业人才集中的城市举行专场宣传推介和现场招聘会,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交易活动等平台开展人才引进洽谈专场,在大型招商引资活动中组织用人单位随团招聘人才。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重点 ( 工程 ) 实验室、工程 ( 技术 ) 研究中心等为载体,采取技术合作开发、产业技术联盟、课题招标、项目协作等方式集聚人才和柔性引进。加强与在外就读学生组织、人才中介机构等组织的合作,聘请兼职引才联络员。
(三)开展统计调研。 开展人才摸底统计和调研,动态了解各类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需求目录。统一在国家、省、市权威媒体发布年度人才引进计划。重视通过核心人才带团队来商创业,积极依托高新技术项目及较项目引进人才,对拔尖领军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鼓励领军人才以兼职、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来我市工作。各用人单位自主对意向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对试用合格的人选,按程序申报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引进人才按照 “ 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认定、媒体公示 ” 的操作流程进行认定。
(四)形成需求清单。 通过形成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清单、招才引智任务清单、扶持服务诉求清单,努力实现政策与人才、供与需、任务与责任的三对照、三明确、三到位。同时强化项目扶持服务,对新引入人才和相关项目纳入重点扶持服务,明确承接服务专员或专班,切实做到聚才和聚能,增人和增效同步实施、同步实现,发挥人才的倍增效应,营造 “ 人才兴市 ” 新局面;努力培育树立一批学有所长,学而能用,亮点纷呈的新星企业、新星人物、新星项目,以具体生动的成功事例吸引感召更多人才汇集商丘。
(五)强化职技培训。 以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强化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具体措施,开展各类特色和针对性培训。重点选树来商创业献智的优秀人物和优秀项目,印制画册和开辟媒体专栏专访,大张旗鼓推介成功事例。持续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双乡(返乡下乡)、双业(创业就业)、双雁(归雁头雁)专项行动。在落实全民技能振兴与职业技能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开展 “ 大国工匠 ” 评比的同时,在全市开展多品类的专业技能大赛、能工巧匠评选活动,充分挖掘本土品牌资源,选树各行各业的能人,并由此引导、派生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和产业。
商丘市引水入商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支撑我市城乡可持续发展,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水资源短缺、提高水安全保障、构建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 “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 的治水方针贯穿引水入商工作全过程,树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思路。
二、基本原则
以着力解决我市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线,以全面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水资源均衡配置为总体布局,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商丘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三、目标任务
在商丘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根据商丘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保障的新需求,以满足商丘市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业化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合理用水需求为目标,制定引水入商方案和工程措施,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力争到 2035 年,基本建成与商丘市全方位、全域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四、主要工作
商丘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711.9 毫米,折合降水量 76.2 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19.8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 280 立方米/人,仅为河南省人均水资源总量的 2 / 3 、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 1 / 8 ,水资源量严重匮乏,属于极度缺水地区。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工程布置条件不能满足商丘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至 2035 年预计缺水量达 6.7 亿立方米。为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 “ 节水、挖潜、开源 ” 路径,制定六大引水入商工程。
(一)三义寨引黄配套工程。
1. 三义寨应急泵站提水工程。为解决黄河小流量时三义寨灌区引水问题,确定在三义寨老闸上游黄河滩区引渠上修建应急浮船式泵站。泵站设计引水流量 15 立方米/秒,总装机流量 18 立方米/秒,年引水量 1.18 亿立方米,总投资约 0.4 亿元,工程计划 2019 年底基本完成。
2. 三义寨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由于灌区渠系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差,灌溉技术落后,田间工程配套差,灌区的蓄水工程和引水渠道不配套,导致引水量远未达到规划年引水量。持续做好灌区修复完善,主要为渠道(民睢干渠、民宁干渠、郑阁干渠、民商虞干渠等)的疏通、配套涵闸的新(重)建工程,损毁桥梁的修复工程等,总投资约 3 亿元,工程计划 2022 年基本完成。
3. 黄河故道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黄河故道梯级水库淤积导致水面减少,水质净化、生态环境功能恶化,对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带来威胁。任庄、林七、吴屯水库清淤扩容的实施可以增加蓄水量,使黄河水能引得来、蓄得住,增强流域内水体净化能力,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可补充、涵养地下水。初步方案拟定 3 座水库蓄水能力达到 1.4 亿立方米,总投资约 16 亿元,工程计划 2025 年基本完成。
4. 黄河故道水系连通工程。黄河故道是商丘市的主要引水通道,上游任庄、林七、吴屯、郑阁水库虽已经过除险加固,但沿线河道常年淤积、过水能力低,尤其郑阁水库以下大部分河段断流,马楼、石庄和王安庄水库也已经过除险加固,但由于水系不通,仍无法蓄水。工程主要为黄河故道贯通及马楼、石庄和王安庄水库清淤工程,总投资约 15 亿元,工程计划 2025 年基本完成。
5. 潘口水库恢复工程。潘口水库属黄河故道南岸背河洼地,位于梁园区李庄乡境内,距商丘市 10 千米。水库与郑阁干渠相连,属淮河流域南四湖水系,该水库为引黄调蓄水库。潘口水库始建于 1958 年,由于当时降雨偏多,城市用水量较少,引黄供水工程停建。虽然水库现已废弃,但现有水库库区水面仍存在,郑阁干渠完好,有较好的引水条件。该工程建成后,可有效调节上游引黄来水,为商丘市城镇工业和生活用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提供水源保障,并从根本上解决 32.5 万亩农田灌溉用水。潘口水库设计总库容 0.95 亿立方米,兴利库容 0.79 亿立方米,城镇年供水量 0.66 亿立方米,农业灌溉年供水量 0.13 亿立方米,总投资 73.50 亿元,工程计划 2035 年基本完成。
(二)赵口灌区二期工程。
赵口灌区位于黄河南岸豫东平原,属于河南省重要粮食产区,二期工程设计灌溉面积 220.5 万亩,总土地面积 2174 平方千米,涉及郑州市中牟县,开封市祥符区、通许县、杞县、金明区、鼓楼区、禹王台区,周口市太康县,商丘市柘城县。其中商丘市柘城县的灌溉面积为 13 万亩,年引水量 854 万立方米。另外,杞县年引水量 4000 万立方米,通过惠济河向下游退水,退水量约占引水量的 30 %左右,为 1200 万立方米,加上柘城县年分配水量共计 2000 多万立方米。睢县和柘城县计划对流经惠济河的杞县退水加以利用,具体工程为利用惠济河上的板桥闸、夏楼闸、李滩闸进行节制,并利用睢县的引惠东流干渠、引惠西支渠,柘城县的引惠东干、引惠西干进行分水,为睢县和柘城县的西南部进行供水,以满足当地农田灌溉和补充地下水的需要,总投资 3 亿元,工程计划 2022 年底完成。
(三)引江济淮工程。
引江济淮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明确提出由长江下游向淮河中游地区跨流域补水的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的 172 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河南省 10 大水利工程之一。河南省引江济淮工程以豫皖省界练沟河倒虹吸为起点,利用清水河通过 3 级泵站提水至试量站上游,经鹿辛运河自流至鹿邑后陈楼调蓄水库,再通过管道北送至七里桥调蓄水库,随后分为两支,一支北送至新城调蓄水库向商丘市城区供水,一支往东向夏邑县和永城市供水,直接供水范围是 2 市 2 直管县,分别为周口市郸城县、淮阳区、太康县,商丘市柘城县、夏邑县、梁园区和睢阳区,以及永城市和鹿邑县。引江济淮主体工程总投资 73.78 亿元,商丘市各县(市、区)配套工程估算投资约 30 亿元。河南省引江济淮工程供水对象为城镇生活、工业用水。引江济淮工程向河南省年均分配水量 2030 年 5.00 亿立方米,其中商丘市分配水量 2.95 亿立方米、 2040 年分配水量 3.64 亿立方米,引江济淮工程的实施可以大大缓解我市城市供水压力。主体工程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 开工建设,计划 2022 年建成通水。各有关县(市、区)要同步推进配套工程建设,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通水、同步发挥效益。
(四)闫潭灌区引水工程。
闫潭灌区主要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始建于 1970 年,设计灌溉面积 280 万亩。近年来随着用水量的加大,商丘市的用水缺口也在逐年加大,而闫潭灌区的引水渠道红卫河右岸在民权县境内,这为商丘市在闫潭灌区引水提供了条件。闫潭灌区引水工程通过商丘市民权县东北部的北关镇境内黄河故道北大堤上刘店泵站从距离泵站约 2.0 千米处的闫潭灌区的红卫河引水,提水到幸福干渠、小堤河、杨河,最后进入林七水库,可以为北关镇、王桥乡、顺河乡和褚庙乡的 10 万亩耕地提供灌溉保障,也为商丘市市区的供水提供水源储备。工程设计引水流量 12 立方米/秒,年引水量 4000 万立方米。目前,已编制完成泵站更新改造鉴定报告书,并上报水利部待批。主要工程为幸福干渠长 23.5 千米的渠道贯通工程、刘店泵站的改造提升工程,以及与各交叉河道的配套建筑物建设,估算投资 2.5 亿元,工程计划 2025 年前基本完成。
(五)周商永运河修复工程。
周商永运河是 1958 年 8 月在大跃进的背景下开挖的运河,河道起于周口市淮阳区沙颍河支流新运河,经过淮阳区、柘城县、太康县、商丘市区、虞城县、夏邑县,止于永城市的夫子山,全长 225 千米,北接黄河,南接沙河。运河目前已经废弃多年,多处被侵占损毁,由于周商永运河水网覆盖豫东平原,其修复工程可以实现黄河和沙颍河的互联互调,对实现豫东平原水资源连调意义重大。周商永运河上游的沙颍河河水经过白沙水库的沉淀后下泄的水质较好,为周商永运河的引调水水源水质打下良好基础,无论是作为运河两岸的农田灌溉用水,还是补源及生态用水,都能得到很好的满足。连通能达到年引水流量约 3000 万立方米。周商永运河打通后将现有的运河和沙颍河、黑河、涡河、惠济河、蒋河、大沙河、古宋河、包河、沱河、虬龙沟、王引河等诸河流连通,通过合理布局流域间控制性建筑物,利用现代化信息调度,在我市中部打造一条黄金水道,与黄河故道遥相对应,引水调度、洪水分流、生态走廊,综合利用,形成我市横贯东西的 “ 金腰带 ” 。不仅能提高运河沿线河流的调蓄能力,又提升了沿河景观,丰富了文化内涵,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保护河湖、湿地、坑塘自然形态,逐步形成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同时更延伸了运河游览线,将运河从以前单一的防洪排涝和通航河道变成步步有景、处处可观的景观河道,估算投资 37 亿元,工程计划 2030 年前基本完成。
(六)南水北调引水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从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库调水,沿华北平原中西部边缘开挖渠道,自流到北京市颐和园团城湖的输水工程。在河南境内的受水区域为沿线的南阳、平顶山、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安阳等市。项目供水区域不包括商丘市,但目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在调整一期分水指标,二期分水指标正在策划,我市要积极争取分水指标,为供水提供保障,主要为商丘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南水北调引水入商工程规划起点位于郑州市十八里河退水闸,输水管道长度 215 千米,设计流量 5.5 立方米/秒,年调水量 1.5 亿立方米,可满足 135 万人用水需求。主要工程为沿线地埋管道工程(其中:郑州引水节点至商丘市市区段全长约 215 千米,商丘市境内约 76 千米),估算投资约 55 亿元,工程计划 2035 年前基本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商丘市引水入商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细化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引水入商工作的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工作。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引水入商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工作职责,抓紧组织开展各项工程前期工作,健全前期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前期工作计划,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加快重要引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度。要切实提高引水工程质量,建立质量评价制度,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和审查审批终身负责制,为引水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三)加大投资力度。 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支持实施引水入商投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政策,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增加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投入,建立政府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助推作用,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引水工程建设。四是扩大银行贷款规模。对经营性引水供水项目和有还款来源的项目,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和其它有偿资金。
(四)健全协商机制。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引水入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展改革、财政、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落实引水工程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严格督导检查。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建立工作责任台账,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建立月通报和季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引水入商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对我市引水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引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能力,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引水入商工作的良好氛围。
商丘市引电入商工程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以电力为中心的现代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河南省“内节外引”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型改革,积极推进“引电入商” 500 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及配套输配电项目落地。通过加快建设与商丘交通枢纽地位相匹配的“枢纽型”电网网架,进一步发挥电网基础支撑作用,着力构建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服务和保障商丘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 “ 依法合规、政府推动、分类施策、统筹协调 ” 的工作基调,推进引电入商 500 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及配套输配电项目落地。到 2020 年,我市第三座 500 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市区实现 220 千伏变电站 “ 南北双中心 ” ,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覆盖中心城区所有功能片区;各县实现至少 6 座 110 千伏变电站进行供电。到 2021 年,全市实现 3 座 500 千伏变电站分区供电,各县实现至少 2 座 220 千伏变电站可靠供电;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和虞城郑集、夏邑冯楼等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我市电网整体供电能力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市区供电可靠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县域供电可靠性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 500 千伏超高压电网工程落地。
1. 商丘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省电力公司, 2019 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 2019 年 12 月底前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的初步设计批复、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批复,并列入电网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确保 2020 年开工建设、 2022 年上半年投产。
商丘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省电力公司, 2020 年 6 月底前取得国家电网公司对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020 年 9 月底前取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选址用地批复, 2020 年 12 月底前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 2021 年 3 月底前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的初步设计批复、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批复,并列入电网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确保 2021 年开工建设、 2022 年 12 月底前投产。
2. 宁陵县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所需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农转用指标配备。宁陵县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提前垫资完成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变电站用地征收,组织做好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变电站及线路外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及时将变电站征地和线路通道补偿款发放到位,确保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在 2020 年 —2022 年有序建设。
3. 虞城县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前完成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涉及的庄周变电站扩建工程用地性质调整工作,及时办理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用地预审手续。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庄周变电站扩建工程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农转用指标配备。 2020 年 12 月底前垫资完成变电站用地征收,组织做好变电站及线路外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及时将变电站征地和线路通道补偿款发放到位,确保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在 2021 年 —2022 年有序建设。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于 2020 年 9 月底完成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选址用地手续办理,保障两项工程及时取得核准批复所需支持性文件。
5.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9 年 12 月前完成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的环评批复, 2021 年 3 月前完成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的环评批复。
(二)加快完善 220 千伏骨干输电网。
1. 积极承接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入商 ” 电力。
( 1 )商丘供电公司负责争取柘城怡德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民权子休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列入 2020 年 —2021 年电网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确保 2021 年上半年投产。
( 2 )商丘供电公司要于 2019 年开展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变电站 220 千伏送出工程前期工作, 2019 年年底前取得省电力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020 年 6 月底前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 2020 年 12 月底前取得省电力公司的初步设计批复,并列入 2021 年 —2022 年电网基建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与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变电站工程同期建成投产。
( 3 )柘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年底前分别完成柘城怡德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民权子休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所需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农转用指标配备。柘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柘城怡德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民权子休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宁陵沙盟(商丘西) 500 千伏变电站 220 千伏送出工程外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及时将变电站征地和线路通道补偿款发放到位,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 积极承接商丘 500 千伏 “ 第三通道 ” 线路工程 “ 入商 ” 电力。
( 1 )商丘供电公司负责加快推进虞城郑集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夏邑冯楼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 2019 年 12 月底前取得省电力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020 年 6 月底前取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选址用地批复, 2020 年 9 月底前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 2020 年 12 月底前取得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省电力公司的初步设计批复,并争取工程建设资金,确保 2021 年开工建设、 2022 年 12 月底前投产。
( 2 )夏邑县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完成夏邑冯楼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所需用地的土地性质变更,由基本农田变更为规划建设用地。虞城县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要于 2020 年分别完成虞城郑集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夏邑冯楼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所需用地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配备, 2020 年 10 月底前垫资完成变电站用地征收,并组织做好外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及时将变电站征地和线路通道补偿款发放到位,确保两项工程在 2021 年 —2022 年有序建设。
( 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于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虞城郑集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夏邑冯楼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选址用地手续办理,确保工程及时取得核准批复所需支持性文件。
( 4 )市生态环境局要于 2020 年 12 月前完成虞城郑集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夏邑冯楼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的环评批复。
(三)加快城区 110 千伏新建变电站落地。
1. 商丘供电公司负责向省电力公司争取通达等 9 项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资金,并列入电网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确保在 2019 年 —2020 年开工建设,及时保障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民生项目的用电需求。
2.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通达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贾寨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的选址意见书、线路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完成贾寨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所需用地的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农转用指标配备,确保通达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贾寨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9 年开工、 2020 年投产,进一步满足先进装备园区的用电需求。
3. 梁园区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将机场 110 千伏变电站站址及电力线路通道纳入临空经济区总规、控规, 2019 年 12 月底前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机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土地增减挂钩指标配备,并提前垫资完成变电站用地征收,确保机场 110 千伏变电站在 2020 年 —2021 年开工建设。
4. 睢阳区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启动商都、月季 2 座 110 千伏变电站所需电力排管修建,并提前垫资完成变电站用地征收,保障商都、月季变电站在 2020 年 —2021 年依法合规开工建设。
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睢阳区人民政府、梁园区人民政府及国网商丘供电公司,加快解决老城区棚改配套供电的 3 座 110 千伏变电站“落地难”问题,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启动保障绿城诚园新增用电的 110 千伏包河变、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古城安置区新增用电的 110 千伏香君变、华商国际文化城安置区的 110 千伏红星变等 3 座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调整工作。
6.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在接到商丘供电公司的合法申请后,在 1 个月内完成市区 2020 年 —2021 年计划新开工输变电工程的核准、环评批复工作,确保市区新增变电站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四)打通城乡配电网供电 “ 最后一公里 ” 。
1. 市城市管理局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归德输变电工程 110—10 千伏电缆线路涉及市管道路的配套排管修建工作,及时满足古城安置区新增用电需求。根据《 2019 年市城市管理局近中期电力排管建设需求表》,统筹做好 2020 年 —2021 年市管道路电力排管建设工作。
2.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睿德、通达、贾寨、黄楼、鸿运、哈森等输变电工程 110—10 千伏所需电缆排管修建工作,及时保障装备制造园区、物流园区、南部大学城、商丘东站区域新增用电需求。根据《 2019 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近中期电力排管建设需求表》,统筹做好 2020 年 —2021 年区管道路电力排管建设工作。
3. 睢阳区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商丘古城区域电缆配套土建工作,保障商丘古城区域新增用电需求。根据《 2019 年睢阳区近中期电力排管建设需求表》,统筹做好 2020 年 —2021 年区管道路电力排管建设工作。
4. 梁园区人民政府要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青年路开闭所电缆排管修建、建设路开闭所选址及电缆排管修建等工作,及时满足高铁商贸区新增用电需求。根据《 2019 年梁园区近中期电力排管建设需求表》,统筹做好 2020 年 —2021 年区管道路电力排管建设工作。
(五)加快建设 “ 泛在电力物联网 ” 。
1. 优化营销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模式,简化办电手续,持续提升客户用电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力推广最多跑一次,现场一次办等服务新模式,大力提升线上办电率、线上缴费率。全面推广 “ 互联网+营销 ” 模式,延伸投资界面,主动对接重点项目,主动启动配套建设,全力保障我市用电需求。
2. 打造智慧能源综合服务体系。发挥商丘供电公司企业优势,建成 “ 一站式服务 ” 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电动汽车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居民家庭用能、社区多能服务、商业楼宇能效提升和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等服务,推动源网荷储与市场交易协同服务,推动各类用能设施高效便捷接入、状态全面感知、用能智慧互动,提高电网资产利用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和全社会用能效率。
3. 推动多站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变电站资源价值,建设运营充电站、储能站、北斗基站和数据中心站等设施,积极探索数据中心等功能拓展业务,面向社会和相关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新业态及投融资模式、建设运营模式、投资回报机制等,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商丘市引电入商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丘供电公司。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有序、高效推进。
(二)狠抓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行责任清单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服务和保障力度,优先保障智能电网规划和新建变电站项目落地,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电网保障。
(三)优化外部环境。 结合 “ 扫黑除恶 ” 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做好引电入商工程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偷盗、破坏、恶意阻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危害电网建设行为的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等行为,为引电入商工程营造安全、有序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四)严格考核评估。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建立工作责任台账,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建立月通报和季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引电入商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商丘市引金入商工程 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商丘金融集聚度,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和金融产业链,把商丘建成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有效带动全市金融业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和全市重大项目实施的能力,推动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引金入商工程的目标和优势
(一)主要目标 。
充分发挥商丘市示范区中心商务区沿陇海经济带、京九经济带交汇处的区位优势和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联接的交通优势,实现金融机构向日月湖周边集聚,加快中心商务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及功能性中心入驻,重点发展银行业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楼宇经济等产业和业态,全力打造辐射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通过引金入商三年不懈努力,实现全市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集聚效应更加显现、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金融风险防范更加有效,资本市场功能更加完善。市级银行业机构力争达到 17 家,保险业机构不低于 60 家,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3 只以上,消费金融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民营银行、网商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服务组织,以及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型金融形态实现突破;金融大厦、金融人才小区建成,区域金融中心初具规模。辣椒期货品种成功上市,新增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 3 家。
到 2021 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 5% ,贷款总量达到 2350 亿元,力争余额存贷比达到 65% 。每年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 200 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不低于 300 亿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
(二)发展优势 。
商丘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是河南省的东大门,下辖 6 县 3 区和 1 个省直管县级市,总面积 10704 平方公里, 2017 年末全市总人口 921.01 万人。商丘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全国金融生态城市。
商丘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金融正处于加速发展和跨越发展期。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快速提升,构筑了适合金融集聚发展的沃土。近年来,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纷纷入驻,发展稳健,效益良好,盈利大幅增加。
1. 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建设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提供了强大支撑。商丘市坚持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全力打造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全市保持了持续向好、好中求快的良好态势,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17 年、 2018 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18 年生产总值 2389 亿元,增长 8.7% ,增速连续两年居全省第 1 位;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有 8 项居全省第 1 位, 7 项居全省前 3 位,三次产业结构比优化为 16:41.3:42.7 ,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2. 不断创新的金融机制和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建设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商丘市持续加大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运行和考核机制,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商丘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等八个方案》,以政府类资金存放比例为导向,从考核激励、贷款及投向结构、服务重点工作、金融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贷款风险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着力提升金融创新水平和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全市金融良性发展,银行业业务经营持续稳健。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织,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营造优质的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践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营商环境,提升和巩固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进一步完善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汇集税务、电力等部门信息,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信息化和透明度。设立全市企业贷款周转金和补偿金,切实提振金融机构业务开展信心。近年来,全市金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产品、新工具不断涌现,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改进,货币市场不断完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不断提高,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逐步增强,公众信用意识大幅提升。
3. 明显的区位优势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建设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提供了便利条件。商丘处在承东启西、联南贯北的战略部位,是国家交通部确定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商务部确定的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中原地区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桥头堡,也是全国 “ 八纵八横 ” 高铁网络的重要节点城市。国务院 “ 十三五 ”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将商丘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京九与陇海铁路、 310 与 105 国道、连霍与济广高速在商丘交会,构成了黄金 “ 十字架 ” 交通网络。郑徐高铁、商合杭高铁开通运营,随着京雄商高铁、商丘机场、沱浍河航运快速推进,商丘将建成集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于一体的综合性立体式交通网络,将成为河南省第二大高铁枢纽。商丘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不沿边不靠海的商丘进入 “ 无水港口时代 ” 。商丘传化公路港豫东枢纽中心正式起航将打造覆盖豫、鲁、苏、皖四省的落地分拨中心。 “ 三环九放射 ” 快速通道建设,推进与河南省鹿邑县、兰考县,山东省曹县、单县,安徽省亳州市等周边城市间客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的便捷联系,构建 40 分钟至 60 分钟无收费交通经济圈。
4. 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建设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提供了广阔前景。商丘及周边地区拥有近亿人口的市场空间和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能源原材料基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内在需求不断增强,为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正在形成,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此交汇扩散,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不断增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形成了市级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制鞋 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县级制冷装备、工量具、农资化工、体育健康、金刚石及制品超硬材料、电子信息等 6 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5. 三商文化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建设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汇聚了商务人脉资源。商丘是商部族的起源和聚居地、商朝最早的建都地、商人商品商业商文化的发源地、商文明的诞生地,被誉为 “ 殷商之源 ” 。成功举办 7 届中国华商国际文化节,被誉为 “ 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根亲文化盛事 ” 之一,已成为天下华商寻根祭祖、加强合作、推动共赢、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 2018 年成功举办以 “ 齐聚华商源,共筑中国梦,争做出彩人 ” 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 · 商丘国际华商节,签约各类招商项目 101 个,投资总额 508 亿元。
6. 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实施引金入商工程和商丘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新机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中部崛起 “ 十三五 ” 规划、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都把商丘定位为区域中心城市。商丘市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按照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定位,强化商丘在全省经济布局中的功能作用,顺应区域竞合趋势和规律,从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变化和区域经济合作中把握新机遇,向东主动对接长三角,向西积极融入 “ 三区一群 ” 战略,向南紧密跟进粤港澳大湾区,向北密切联系京津冀和雄安新区,加强产业合作,形成连贯东西、沟通南北的发展大局。 2017 年编就全国第一部城市枢纽经济发展规划,力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得更好,使商丘的优质农产品、特色产品走向世界。
二、金融机构入驻相关支持政策
(一)新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 。
1. 新入驻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新设机构开业之日起,市政府给予一定量的政府类资金存放支持。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市财政部门积极向财政部申请在该行开设非税收入账户。
2. 在新入驻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时,市政府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的业务支持激励资金。
3. 对确定来商设立市级分支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地办公场所。
4. 新开业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纳入《商丘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等八个方案》的考核范围内,依据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排名给予相应的政府类资金存放激励。新开业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考核所获政府类资金存放数额,与新开业时市政府支持的政府类存款可累计。
5. 业务支持。对新入驻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市政府选择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推介对接,帮助金融机构尽快创造效益。利用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和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增强金融业务发展信心。
6. 荣誉激励。新设立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县处级单位参与全市党政重大活动。对在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和专项工作成绩优异的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精神和物质激励。
(二)新型金融机构 。
1. 对入驻商丘设立市级机构的消费金融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类金融公司、证券业金融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和参与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增资扩股的社会资本及风险投资基金等战略投资者,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地办公场所,并在机构开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2. 业务支持。
( 1 )市政府帮助消费金融公司完善风控系统设计和应用工作,协助消费金融公司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市级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确保用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2 )市政府帮助供应链金融公司做好顶层设计,选树规模大、具备核心竞争力、符合产业导向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经营主体。市政府着力增强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金,降低供应链金融公司风险概率。
( 3 )市政府筹集专项配套资金,参与和壮大金融机构设立的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市政府持续壮大现有的 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 6 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引领性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产业体系。市政府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投资和建设模式提供优惠政策。
( 4 )市政府每季度组织一次企业上市融资培训会议,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意识。汇总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名录,积极向证券业金融机构推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引金入商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商丘金融机构引进和培育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落户的协调和服务能力。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定重点引进对象,及时通报情况。按照 “ 一家代理、全程代办 ” 服务模式,相互配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引进步伐。
(二)强化宣传力度 。 大力宣传商丘的区位优势、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近年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邀请外资金融机构及国内知名金融机构来商考察,增强省外金融机构进驻我市的信心。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以招引国内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为重点,以商丘示范区日月湖金融商务集聚区为载体,以最大的诚意和政策优惠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商丘。
(三)培育金融人才 。 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需要,完善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由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地方政府各方共建共享的多层次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金融系统内部、金融系统与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与金融系统、地方政府之间的人才互动,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将金融人才纳入政府重点人才引进目录,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四)加快基础建设 。 加快商丘市示范区金融商务区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和吸引在商金融机构和将要入驻商丘的金融机构向示范区金融商务区集中,使之成为全市金融机构的集聚区、金融创新的示范区、金融服务的优质区和金融运行的安全区。
(五)形成联动机制 。 引金入商作为全市一项重点工程,需要市县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市、区)要不断营造重视金融工作和引进、培育金融机构的良好氛围,可参照本方案研究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