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rfb-2020-004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0-01-0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防办,市人防办审批服务办公室 :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人防工程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环境,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人防〔2019〕80号) 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
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调整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
行)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 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