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丘市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0800-2020-003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扶贫办
公开日期 2020-01-2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脱贫组〔2019〕1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商丘市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商丘市争先创优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商丘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大突破专项行动方案》《商丘市防返贫风险大监测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2日

商丘市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河南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七次推进会议精神,坚决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转变脱贫攻坚作风,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答好“中原更加出彩”首份重量级答卷作出商丘贡献。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再强化”专项行动,通过近三个月的积极努力,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再次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

1.调整完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调整完善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

3.调整完善市脱贫攻坚专项硬仗指挥部。

(二)完善机制

1.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听取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脱贫攻坚专项硬仗指挥部工作汇报;

2.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委副书记、副县(市、区)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汇报;

3.市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调度会,或现场会、观摩会、示范培训会等。

(三)主要举措

1.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通报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和13个专项指挥部工作情况;每月听取一次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专项指挥部工作汇报;

2.严格落实书记遍访制度,市委书记、市长每月安排1-2次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每半月暗访调研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3.各县(市、区)和市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每10天向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把11项主要脱贫攻坚最新数据呈报市委、市政府及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主要领导;

4.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向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提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5.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市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统一上报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坚持通报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6.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的监管和指导,每月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分别报相关省直单位;

7.加大督查暗访力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主要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并将督查暗访情况通报全市。

8.各县(市、区)、各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因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推动不力,在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工作排名在省市靠后、影响全市脱贫攻坚成效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和个人提醒谈话、约谈、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对在省、市工作中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干部给予优先提拔重用。

四、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战略意义,充分认识我市脱贫攻坚当前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再统一、再强化,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四个不摘”,保持攻坚态势,做到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决不能“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保证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优秀干部的主渠道,对工作成效突出、骨干作用显著的一线干部及时提拔重用。要树立先进得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对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人文关怀,做到思想异常及时掌握、遭遇挫折及时开导、生病住院及时慰问、生活困难及时帮助。坚持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相结合,对在脱贫攻坚中责任不实、作风虚化、工作靠后、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失职失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现有工作人员较少和办公条件较差的原因,抽调一批精干力量充实到市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为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商丘市争先创优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争先创优,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河南省脱贫攻坚第七次推进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四个不摘”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创新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夯实责任,强化保障,持续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9年高质量完成3.6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为2020年实现全市总体脱贫目标奠定基础。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已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收入稳定增加,环境明显改善,已退出贫困县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全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主要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入第一方阵,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中争先创优。

三、重点内容

(一)围绕今年脱贫任务抓落实争先。

坚决落实“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一鼓作气,尽锐出战、迎难而上,咬定目标、争先创优、精准发力,强化攻坚举措,落细攻坚点位,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力争各项工作走走全省前列。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二)围绕问题短板弱项抓整改争先。

对照省专项督查巡查反馈的问题、脱贫攻坚专项审计反馈、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深入剖析查找同类型问题。在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落实有偏差、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方面,要举一反三,全面进行系统整改,坚决解决账实不符的问题。对敷衍塞责、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清责任,实施精准追责问责,既要防止问责滥化、泛化,又要防止只问责基层不问责领导。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三)围绕工作进度抓指标争先。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财政项目竣工率、财政资金拨付率、产业项目竣工率、产业项目资金拨付率、变电站完成率、非贫困村电力改造完成率、建档立卡贫困患者25种大病救治率、扶贫干部培训完成率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户贷率(当年新增)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工作,在上报相关数据时,须经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市直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全省工作进度,对县(市、区)上报数据给于监督和指导。

1.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支出方面,要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对接率要达到100%;加快项目施工进度,10月底前,项目要全部竣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拨付率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

2.在产业扶贫方面(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10月底,开工率要达到100%;11月底前,竣工率要达到100%;资金拨付率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

3.在金融扶贫方面,当年累计贷款金额、当年新增户贷率、累计户贷率、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总额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逾期贷款金额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在就业扶贫方面,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就业人数(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人数要达到100%。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5.在健康扶贫方面,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完工率、建档立卡贫困患者25种大病专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慢病患者要签约服务要达到100%。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村医,各项指标力争位于全省前列。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6.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方面,完成率要达到100%。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7.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竣工率要达到100%。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8.在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方面,完成率要达到100%。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9.在扶贫干部培训方面,完成率要达到100%,并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四)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群众增收抓重点工作争先。

1.重点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准确把握标准,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做到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不愁吃,主要是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不愁穿,主要是年有换季衣服,应季被褥,日常有换洗衣服。义务教育有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发放各类助学资金,做到应助尽助。基本医疗有保障。落实国家、省医保扶贫政策,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开辟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享受待遇。住房安全有保障。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对新增危房进行鉴定或评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实施改造,对达不到住房质量和安全有关要求的,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确保达标。饮水安全有保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饮水安全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标准。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2.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增收。抓好贫困人口的各项增收,落实好各项政策。实施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发展一批带贫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扶贫基地、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一批致富带头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融入产业链条,完善贫困群众与带贫载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产业试点村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以优质小麦、优质林果、蔬菜大棚、经济作物等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贫困户种植补助政策。二是引导规模好、效益好、实力强的涉牧企业到贫困地区落户,建立养殖生产或加工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贫困户养殖补助政策。完善光伏扶贫项目效益的分配制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三是加大就业增收。引导有就业能力和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外出和就地转移就业,对外出打工和返乡创业就业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开发护路员、护林员、护河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就业,及时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发展,吸收贫困人口在扶贫车间内多就业,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和带贫效益。四是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持续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及时、足额发放贷款补贴,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五是创新增收新模式。持续推进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带动贫困户增收。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模式,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受益。进一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使贫困户享受更多红利。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治理天价彩礼、豪华葬礼为重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行动,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对有子女的老人贫困户,鼓励子女弘扬“爱老敬老”传统美德,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有条件的可缴纳孝善基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五)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抓脱贫质量争先。

巩固提升我市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有效防止返贫。一是高质量实现3.6万贫困人口的减贫任务。对剩余贫困人口开展摸底排查,分析致贫原因,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提升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高于脱贫线,2019年原则上贫困人口收入要达到4000元左右。贫困人口脱贫不仅要考虑收入标准,更要统筹考虑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二是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逐户进行排查,对因灾、因病、因学、突发意外等因素导致暂时困难或收入明显下降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返贫户及时按照程序纳入管理、开展帮扶。三是聚焦特殊群体的脱贫质量。对特殊群体,要完善综合性保障体系,通过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途径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四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要补齐短板、弱项,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健全巩固提升管理机制。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一是在脱贫退出方面。在贫困户脱贫标准上,要坚持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到位,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3700元执行。在脱贫质量上,贫困户脱贫退出要统筹考虑退出条件,切实保证脱贫质量。在贫困村退出标准上,2019年贫困户识别、退出工作结束后,仍存在贫困发生率高于2%,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退出指标不达标的,要作出列回退处理。二是在退出程序上,严格执行民主评议、核实认可、“两公示、一公告”程序。三是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方面。要严格有关要求规定的识别标准、办法和程序,凡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因病、因灾或其他原因新致贫的困难群众,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四是在扶贫对象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方面,要做好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做到“人、卡、机”数据一致。五是在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方面,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边缘户和具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收入来源不稳定或不可持续等潜在返贫风险的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要进行摸底排查,进行动态监测,切实有效预防新致贫和防止返贫。

(二)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脱贫人口“回头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实施方案,“省专项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在全市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1.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和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看脱贫实不实。住房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评定和鉴定。危改后,资金是否及时补贴到位。了解贫困家庭是否有辍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的教育补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营养餐、寄宿补贴、两免学杂费等)。查看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家中是否有慢性病人,是否办理慢性病就诊卡,了解签约医生服务情况。患有大病病人是否受到了医疗补助和救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是否办理了残疾证,残疾人补贴是否发放到位。贫困户家中是否通自来水,没有通自来水的,饮水是否达到安全饮水标准。

2.查看贫困户收入情况。通过核查贫困户各项增收来源,判断收入与往年相比是否增加,增幅是否达到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收入是否稳定持续,是否达到稳定脱贫的标准。

3.查看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巡查反馈的问题及脱贫攻坚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问题清单是否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对相关责任人是否进行查纠。

五、主要保障

(一)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制度。落实“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持续落实“五级书记”遍访工作机制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人要把“对照指标争先创优专项行动”抓在手上,当好第一责任人、一线总指挥。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对照指标争先创优工作,听取各行业、各部门的专题汇报,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组织现场观摩等活动。

(三)坚持强化作风建设。结合全市开展的“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作风转变助推脱贫攻坚。把对先创优大提升专项行动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巩固脱贫成效,有力促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上台阶。

(四)完善督查暗访和奖惩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以督查暗访为主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督查巡查机制,使督查暗访工作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要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年终脱贫攻坚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推进好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开展的对照指标争先创优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实行旬报制,每月5日、15日、25日前,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丘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大突破专项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商丘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补齐产业扶贫短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尽快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大突破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七次推进会精神,突出抓好产业扶贫这个根本之策,引导带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大创业;激励贫困人口主动参与产业发展;统筹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在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实现扶贫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发挥各县(市、区)特色产业优势,实现产业全覆盖,尽快摆脱产业扶贫工作落后局面。主要目标为:2019年10月底前,我市产业扶贫工作要位居全省中游,年底之前走在全省先进行列,力争两年内实现“5个2”目标。即:全市形成2个以上主导产业;每个县(市、区)形成2个以上主导产业;每个乡(镇)有2 以上特色产业;每村有2个以上的产业项目;贫困户年人均产业收入在2000元以上、贫困人口纯收入年增幅比例高于年农村人口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比例。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治优势。

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重点抓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为进一步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市、县、乡三级要根据当地产业现状,确定优势发展产业,每一个优势产业成立一个专班,分别由市、县、乡的领导干部牵头负责,具体解决在扶贫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政策瓶颈、区域协调、部门配合等方面的问题。把产业谋划、产业发展、产业提升当作当前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

市产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对各县(市、区)扶贫产业推进情况,每旬进行一次通报;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评比。评比结果通报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二)进一步创新带动模式,增加产业覆盖。

1.示范带动模式。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乡土人才、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

2.特色产业利益联结带动模式。着重采取“公司 专业合作社 贫困户”模式,密切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订单农业带贫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采取“四统两分”方法,推行“两免一保”。四统:统一供苗、统一提供技术、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按照保护价收购。两分:分户种植、分户按订单合同交售产品。两免一保:免费提供种苗等生产资料、免费提供技术、按照保护价收购。二是土地流转“两金”带贫模式。优先租赁贫困户土地,贫困户获得租金;贫困户优先务工,获得薪金。三是土地股份合作带贫模式。

3.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带贫模式。引导贫困户通过资金入股、土地流转,进入合作社打工等方式,使贫困户在家门口就可学技术、有活干、能挣钱。

10月底前完成贫困户的产业带贫模式。

(三)进一步完善联结机制,确保持续增收。

统筹解决好带贫利益联结不紧密,带贫主体不带贫、少带贫的问题和贫困人口与扶贫产业“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的问题。继续支持带贫主体探索带贫利益联结模式:在我市原有的“带贫龙头企业 贫困户 金融 保险 贫困户、带贫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贫困户、专业合作社 贫困户”等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村级集体经济 专业合作社 贫困户、带贫企业 扶贫车间 贫困户、职业农民 产业基地 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实现精准产业扶贫到户,有效提升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密切带贫主体、扶贫政策权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贫困户的有效衔接,让贫困户资产量化折股,长久分享扶贫政策的红利,达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目的。

10月底前,对所有贫困户完善规范利益联结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试点建设,加快产业步伐。

一是搞好产业扶贫试点村建设。全市六个贫困县在不同乡(镇)选3个行政村、三区一市在不同乡(镇)选2个行政村,经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选定为市级试点村,余下为县级试点村。试点村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试点村的建设要与基层组织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产业扶贫的组织方式相结合,要引导国有平台公司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试点村建设,激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领办企业。各县(市、区)要把产业扶贫试点村的建设纳入全县(市、区)的重点项目管理范围,与重点项目同谋划、同推进、同督导、同考核。力争2020年底市县两级试点村比例占贫困村的30%以上,2021年底占贫困村的60%以上,每年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力争50%用于产业发展上,试点村贫困户年产业收入在2000元以上。二是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试点建设。在夏邑县开展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全面落实省地方金融局、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意见》(豫金发〔2019〕184号)文件精神,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电商物流企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企业作为贷款主体,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企业带贫作用, 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10月底前,完成试点村选定。

(五)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攻坚合力。

财政部门要在整合资金中优先支持扶贫产业的发展,逐步提高产业资金投入的占比;农业部门要在扶贫产业规划上拿出具体意见,特别在种养加产业扶贫上要出台工作方案,要在带贫龙头企业、村级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品牌建设“三品一标”认证上给予提供服务;金融服务部门要统筹好金融扶贫工作,确保扶贫产业金融贷款无障碍,小额信贷农户全覆盖;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在土地利用上优先满足扶贫产业的需求;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创业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支持带贫主体对人才的培育,结合商丘实际出台工作方案;保险机构要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开展种养加产业综合保险业务;科研单位要继续开展向贫困村、带贫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员活动,为产业扶贫提供科技支撑;商务部门要出台支持电商扶贫的工作方案;文化旅游部门要出台支持乡村旅游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工作方案。

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六)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发挥主观能动。

针对贫困人口自身对产业扶贫信心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正向激励、惩戒约束等措施,激发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脱贫抓产业、产业抓主体、主体抓覆盖、覆盖抓达标、达标抓效益”的总要求,扎实推动产业扶贫全覆盖。继续完善产业奖补制度,对发展特色产业或劳动就业积极性较高,收入超过脱贫标准的贫困户,按照种植面积或年家庭纯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七)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激励担当作为。

以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干事创业精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实施方案》,扎实推动产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督导考核办法,把产业扶贫的投入占比、带贫人数、增收数量、产业扶贫每月的资金总量、项目竣工率、资金拨付率等纳入年度脱贫成效考核。

各县(市、区)要尽快完善在脱贫攻坚领域中的容错纠错机制,树立扶贫干部的担当意识。要严格区分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可为”、“不可为”,充分发动扶贫干部的创造力、创新力。在产业扶贫大突破专项行动中历练一批干部、培养一批干部、提拔一批干部,营造抓产业、促脱贫的氛围,着力补齐产业扶贫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商丘市防返贫动态大监测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户防返贫动态监测,确保已脱贫户脱贫不返贫,构建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动态监测预警专项行动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

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是建档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户。监测重点人群是虽符合当前脱贫标准但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收入来源不稳定或不可持续等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二)监测内容

1.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脱贫户。

2.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中有大病病人的脱贫户。

3.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庭教育刚性支出较高的脱贫户。

4.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庭成员均为无劳动力、丧失劳动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的脱贫户。

5.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非稳定持续的政策性补贴占比较高的脱贫户。

6.因产业失败、自然灾害、身患残疾且失去劳动能力、突发事件、失业导致2019年人均纯收入降至5000元以下的脱贫户。

二、工作机制

(一)信息比对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每月5日、15日、25日,通过大数据局比对,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数据比对情况,查找的问题数据,及时通报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利用与县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和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监测功能,查找问题数据。通过数据汇总,综合研判,为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提供依据。

1.民政局:低保户纳入贫困户、贫困户享受低保、劳动力系数为0或0.5且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均为0的脱贫户,申请低保人员非贫困户信息。

2.医疗保障局:慢病卡办理使用、贫困人口和非贫困户大病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参保信息。

3.卫生健康委员会:建档立卡贫困户患25种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服务、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合格村医配备信息况。

4.住建局:贫困户危房改造信息。

5.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信息。

6.人力资源保障局:贫困户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7.残联:贫困户残疾人残疾证办理信息。

8.水利局:贫困户饮水安全信息。

(二)分析研判

根据信息数据综合研判是否存在返贫风险,对脱贫户进行红、黄、绿三色评定标识,建立脱贫户红、黄、绿三色评定标识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红色标识脱贫户是虽符合当前脱贫标准但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收入来源不稳定或不可持续等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黄色标识脱贫户是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但没有以上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绿色标识脱贫户是有持续稳定可靠收入的稳定脱贫户。

(三)实地核实

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进行入户核实。以脱贫标准为依据,紧盯脱贫户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找出短板,为建立红、黄、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防止返贫提供依据。

(四)精准施策

针对脱贫户返因素,扶贫部门要和行业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红、黄、绿三类脱贫户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措施。将红色标识脱贫户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补齐短板;对黄色标识脱贫户,在产业发展、金融扶贫、就业创业等措施上进行帮扶,稳定增加收入;对绿色标识户,在扶智、扶志,持续稳定增加收入方面加强措施,提升“造血”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防返贫动态监测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建立台账,确保每个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每月25日前把整改情况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调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强化动态管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5日、15日、25日,把市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情况,及平时暗访督导发现、信访电话反映的脱贫户返贫信息通报到县(市、区)。并适时召开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调度会与行业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定期通报。防返贫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对各县(市、区)防返贫动态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四)督导考核。对县(市、区)防返贫工作纳入督查的范围,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暗访督导,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力,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把防返贫工作纳入对当地党委政府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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