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jytyj-2020-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0-01-25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省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我市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鉴于校外培训机构属人群密集区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卡》要求,现就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补课、培训等集体活动。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补课、培训等各类集体活动。寒假后是否复课、恢复培训等集体活动,将视疫情变化再另行通知。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和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
二、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要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违规继续在寒假期间开展补课、培训等集体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叫停、立整立改,对拒不配合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人员配备,落实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立即行动,确保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全面停止补课、培训等集体活动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健康安全。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同时通过中小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0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