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PO070-2020-0002 公开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1-3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 年以来,商丘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

市公安局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商丘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商丘网上公安网站(http://www.hnsqga.gov.cn)发布报告全文及提供电子版供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2019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全网共接受交通违法查询、姓名重名查询、高速路况查询等各类便民查询服务1.5万余次,接受公安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犯罪线索举报等各类群众信件5284件(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3300余件),各类群众办件419.7万件。

2019 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54条。其中,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393条,警务微博公开6326条,警务微信公开1635条。公众可根据需要查阅公安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9件,其中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4件,按期办结9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明确工作职责。由市公安局警令部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直各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产生的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了公安系统106项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完善了366项权责清单,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群众需求,2019年我们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安版块有关内容,同时对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突出网上办事、便民服务和警民互动,增强了网站的便利性、实用性。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局直各单位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了2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针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125,9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2,060,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

0

670

行政强制

20

0

13,9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

-3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5

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 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强化信息公开举措,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一些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的数量少、范围窄、程度浅,没有把公开的理念和意识,具化为本部门公开的标准和清单,导致在实际公开中随意性、盲目性并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提升。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学的不深、学的不透,“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通过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重大案事件信息要跟进动态连续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有效,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丘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hnsqga.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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