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P0130-2020-0022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0-02-0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办事群众和高校毕业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就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实行网上办理和电话预约办理服务。网上办理业务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q.hnzwfw.gov.cn/)”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电话预约办理业务前请先拨打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70—3226882,咨询各类业务办理须知,避免不必要的跑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等业务,可将相关材料通过快递邮寄方式予以送达。档案接收转递电话:0370-3260978。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办理方法: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组织关系转至我中心,接收方为“中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委员会”。我中心管理的流动党员,如需转出组织关系,可通过电话0370-3226882联系,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接收方党组织名称后,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办理。

三、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和高校毕业生,为了保护您和其他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请您办理业务时配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建议推迟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感谢您对人才交流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将在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官方网站(www.sqrc.net)进行及时公布,让我们一起为防控疫情而努力!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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