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80-2020-003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2-13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民发〔2020〕1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发挥救急难作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出台本县(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临时救助对象分类,细化临时救助分档次标准,落实临时救助档案规范化要求,加强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救助形式,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特别是当前疫情控期间,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对象以及因病毒感染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根据需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商丘市民政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