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20-002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20-02-1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改明电〔2020〕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月13日商丘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第一次协调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要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与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生产方案一同制定一同落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持续保持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态势。
一是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开工(复产)方案。复开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是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帐。
三是落实施工(生产)人员(含管理人员)管控要求。做好排查登记,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避免人员施工时集聚。
四是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施工场地(生产车间)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二)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九个到位”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到企业一线督导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到位。
二是人力资源保障要到位。提倡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资源,同时鼓励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劳动力密度,解决好用工“进不去出不来”的问题。
三是防疫物资到位。要充分保障各复工复产企业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供应,制作企业开工指南并分发到位,做到人手一册。
四是培训要到位。在复工复产前要充分做好安全生产培训、防疫防控培训。
五是管控监测要到位。
六是运输保障要到位。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畅通关键重点场所公路,开辟专用通道,保障生产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物资生产原料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七是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到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坚决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做到平安生产。
八是各项手续办理服务要到位。对拟新开工重点项目,手续不齐备的,减少中间环节,采取联审联批周例会办法网上申办;续建复工项目在符合疫情防控前提下,按要求及时复工建设。充分保障证件、证照、社保等审批服务。
九是要素保障要到位。充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资金、油、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
(三)及时上报 企业复工复产 台帐
各县(市、区)在做好每日认真报送企业复工复产台帐的同时,要准确填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积极向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协助企业解决现有困难,选取本地区1-2个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于2月14日前一同报送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市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王暕、刘畅
联系电话:3289180 15090607707
邮箱: sqfgyxj@126.com
地址:市委市政府1号楼1430房间
附件: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一览表.xlsx
商丘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