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张志贤“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0-007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2-24 公开目录 通报表彰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2020〕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12月31日17时许,安徽省濉溪县铁佛镇黄集村村民王子义在沱河赶鹅时不慎落入水中,王子义的妻子齐云兰在河边高声呼救。正在附近干活的永城市高庄镇张大厂村三组村民张志贤听到呼救声后,立即冲到出事地点,跳进河里,奋力向挣扎中的王子义游去。因天气温度低、河水冰冷、体力不支,张志贤沉入水下,不幸光荣牺牲。

张志贤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用他英雄壮举永远定格在19岁的青春年华,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为“商丘好人”群体再添新彩。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追授张志贤“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张志贤为榜样,学习他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大义凛然、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向上向善、崇德尚义的高贵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商丘绚丽篇章的伟大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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