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0-002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09 | 公开目录 | 案件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市监综罚字〔2020〕2 号
二、 案件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合生源大药房销售未明码标价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商丘市睢阳区合生源大药房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411403MA3XJ7G23K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彬
六、主要违法事实
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的规定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2020年3月18 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