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0-009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1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商丘市政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标准化、政策制定透明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为推进我市阳光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万余条,办结依申请公开489件,开展重大决策网上意见建议征集活动43期,受理办理政务咨询投诉信件9757件,解读政府重要政策1047条,回应社会关切134次,开展政务访谈28期,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和领域,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82386条,其中,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568条,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9818条,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聚焦透明化建设,重要政策制定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我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全年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活动43期,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认可度。不断加大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等明确的事项及时公开任务分解、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加强政务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推动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印发了《商丘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商法政〔2019〕2号),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持续规范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以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分类公开了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等信息。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全年公开重要政策文件495个,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访线、媒体专访、政府网站等渠道,多种形式公开了主要负责人、部门、专家、媒体、图表、视频、动漫等政策解读信息1047条,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争取人民群众对政府制定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原文关联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获取。聚焦社会热点、百姓民生方面的难点和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公开涉及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主动回应活动134次。进一步落实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4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进展、社会热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预警信息、重大活动及其他需要对外披露、介绍的情况开展,切实发挥新闻发布工作的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是注重政务信息精编精选,增强省政府网站对商丘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省政府网站平台的宣传效应,坚持每工作日从各新闻媒体和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中,挖掘我市亮点、特色工作,精选精编新闻稿件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编写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稿件2481篇,被采用2279篇,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较好地展示了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在信函、传真、现场受理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托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覆盖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集约化平台,将受理入口统一到了一个平台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直接访问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时查询受理和答复情况。各单位可通过登录管理后台查看网上受理、办理情况,避免延期办理,实现申请事项网上运行并全程留痕。对受理事项收到申请、临近办理时限、达到办理时限、超过办理时限的,系统将通过内部短消息等方式提示有关人员,保障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实现了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大大提升了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商丘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畅通了快捷受理渠道,这种便利化、人性化的服务方式,大大提升了公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不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还提升了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全年受理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89件。

(三)互动交流平台建设情况。打造互动交流平台一体化,提升政务咨询回应效果。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依托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市政府部门和所辖县(区)政府统一开设了政府信箱,实现了咨询、投诉以及建议等公众留言的统一受理,分级办理,统一监督。建立全市政府信箱信件的审核、处理、反馈和考核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提高信件办理质量,增强互动效果。全年共办理信件9757件,社会效果显著,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了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真实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切,做到“真听、真问、真办”,为政民互动筑牢群众基础,有力促进了网上政民互动的有序稳定开展。

(四)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和新《条例》培训,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解疑释惑。二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开查阅点、政务大厅等平台广泛开展新《条例》宣传。三是根据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及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贯彻新《条例》精神真正落地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常态化,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站健康运行。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按季度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每季度全面检查和情况通报工作,对在检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同时,不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测,有效解决了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关停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18个,全市政务新媒体“僵尸”“睡眠”等现象基本消除,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内容错误大幅减少、咨询回复率和服务实用性明显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合格率明显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7 27 43
规范性文件 468 468 1,0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8 884 398,1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52 1,051 2,335,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73 1,378 58,651
行政强制 787 158 15,9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2 -3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340 2,173,413.7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6 43 18 20 43 10 4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4 7 0 0 1 8 1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1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9 28 0 0 0 0 8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5 3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9 2 15 20 30 0 156
2.重复申请 9 0 0 0 2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10 0 1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357 43 18 20 43 10 4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6 13 5 4 68 49 7 16 9 81 11 3 1 2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阳光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但是工作人员配备还需要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平台暨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还需要加强,尽快实现全市集约化建设;三是政务公开内容还存在不标准、不规范,服务不精准的现象;四是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多以政务动态信息为主,在政策文件方面公开力度不够。

2020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和培训。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对设立的政务公开机构,加强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三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规范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四是推进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全市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大政务新媒体在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发布量,提升全市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丘市政府网(www.shang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5316室,电话:0370--3288305,邮编:476000,电子邮箱:szfxxgk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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