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0-00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27 | 公开目录 | 案件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市监综罚字〔2020〕第8号
二、案件名称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豆腐干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湘豫豆制品厂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00MA44XCNQXD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艳岭
六、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豆腐干100kg,货值金额1400.00元。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限:2020年4月11日(履行日期3.27)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