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0-010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31 公开目录 其他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文〔2020〕6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政办文〔20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安委办〔2019〕2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决策和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交流沟通工作信息和经验,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提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促进协作与配合,对重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加的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召集人同意,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贯彻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四)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单位列席。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三、工作纪律

(一)联席会议成员应按规定要求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提前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委派代表参加。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

(四)各责任单位在协调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专项工作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和方案等资料的整理和印发工作,并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编制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负责长输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职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召集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部署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主要承担督促、指导民政系统所属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市商务局:主要承担督促商贸企业(如大型商场、餐饮、超市)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交通运输和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督促、指导本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市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危化企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交警支队:主要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罐车、低温气体罐车、长管拖车等)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发放以及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成员,确定1名联络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因工作变动发生人员调整的,由所在成员单位及时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商丘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商丘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王金启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

吕文松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戚征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安守建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朱学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清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景义                   市商务局副局长

范进才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申培英                   市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丁世随                   市应急局副局长

瞿云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红生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刘时轩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霍中华                   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筹备联席会议,收集整理会议议题,编发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共享信息;组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