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rfb-2020-002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人防办:
根据 《 国务院公告 》 和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 全国性哀悼活动时鸣响人防警报的通知 》( 豫人防明电〔 2020 〕 15 号 ) 要求 ,定于 4 月 4 日在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 全国性哀悼活动时 统一鸣放响人防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响时间
2020年4月4日10:00-10:03。
二、鸣响范围
全市所属县(区)凡纳入人防警报网的所有警报器以及各类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设备全部参加鸣 响 ,警报鸣 响 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三、警报信号
鸣响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
四 、 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庄重简朴、准时有序的要求严密组织,所有参 与警报鸣响工作人员,统一着人防作训服,佩戴人防标识。鸣响 情况于4月7日12时前报市人防办指挥与应急协调科,邮箱: sqsrfbztk@163.com。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 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