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zrzyhghj-2020-019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08 | 公开目录 | 综合业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9〕35号)精神。我局不再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