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0-0115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0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政办〔2020〕4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加快复制推广兰考普惠金融试验区实践经验和夏邑县、睢县普惠金融试点县做法,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全市建立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大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商丘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接商丘市普惠金融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身普惠金融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强化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深度融合,助力商丘市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一)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改善。夏邑县、睢县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在全辖领先位次,全市全面复制推广以“普惠通”APP为综合服务平台,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框架,初步构建完善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实现县域“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普惠金融服务站村村全覆盖”的目标。

(二)金融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更加突出。普惠金融要优先满足脱贫攻坚需求。到2020年底,力争各县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本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小额信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乡村振兴支撑不断强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构建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金融与产业有效对接、互融互促,切实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力争每年各县市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本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四)农村地区金融风险整体可控。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进普惠金融行稳致远,商业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涉农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持续改进,涉农不良贷款水平稳定可控,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和能力持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推广“一平台四体系”,提高乡村振兴支持精准性。

1.全面推广“普惠通”APP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以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人人全覆盖”为目标,在辖区全面推广便捷化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群众下载、使用“普惠通”APP。积极推动在“普惠通”APP上加载信贷、保险、理财产品,实现平台信贷超市、保险超市和理财超市的有机整合。加大手机网上银行、互联网支付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线上信贷产品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力争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普惠通APP线上加载产品数量平均不少于5款,平台下载量和应用活跃度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整合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资源,成立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乡普惠金融服务站、村普惠金融服务部,统筹抓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和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探索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或商户建立普惠金融服务站。不断完善党群服务中心模式普惠金融服务站的银行特色金融业务,为农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推动商户模式普惠金融服务站与主办银行、村级普惠金融服务部三方协调联动,共同配合实现“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信息、风险防控”四项功能。按照政策规定整合财政补贴资金,加大对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站成效明显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各主办银行要履行好服务站建设的主体责任,规范统一服务站设备配置、服务标识、门头形象、业务账簿、内控制度等内容,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人行各县(市)支行要强化对服务站业务规范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价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力争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站对辖区80%以上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总体业务量明显增长。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积极推进普惠授信体系建设。

支持农信农商系统、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制定普惠授信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户普惠授信工作,及时对农户颁发授信证。坚持“一次授信、周转使用、随用随贷”原则,创新针对农户的无抵押、纯信用普惠授信贷款,积极引导农户线上申请,逐步构建广覆盖、多样化的普惠授信产品体系,有效扩大普惠授信覆盖面,着力提升普惠金融业务办理效率,切实实现“普”和“惠”。力争到2020年底,普惠授信整村推进工作在全市所有乡(镇)铺开,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普惠(预)授信农户数不低于当地农户总数的55%,农户贷款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不断深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强化河南省中小企业和农户信息系统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采集录入、定期更新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加强“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推动“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商丘市公用信用信息平台”与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局信息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实现为企业“精准画像”功能。制定信用村和信用乡创建、信用户和银企合作“白名单”评定(两创建两评定)方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审批流程,帮助失信农户和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和信用重建。加强对银企合作“白名单”企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的动态管理,形成“有进有出”信用管理格局。完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银企合作“白名单”企业,在财政补助、转移支付、利率和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红名单”制度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对失信债务人实施跨地域、跨领域的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力争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农户信用信息录入比例达到100%;“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上线产品数量、促成对接规模、满意可得程度较2019年显著提升;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现“乡乡有信用村,村村有信用户”,银企合作“白名单”发布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设立普惠授信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还贷周转金,专项用于缓释金融扶贫和普惠授信贷款风险,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制定代偿操作流程,严防普惠授信和风险补偿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探索制定针对信用贷款不同风险等级的提示机制及处置措施,全过程监测预警信贷风险。发挥好县乡村三级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和村两委风险识别前置把关作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前宣传、贷中管理和贷后监督。建立农户贷款管理台帐,对发生逾期的贷款,县、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组织负责配合银行对贷款进行催收。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突出资金供给多渠道保障,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

1.强化乡村振兴的信贷资金保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商丘市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金融信贷产品,不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农民工市民化金融支持工程”试点探索,推出多样化创业、教育类信贷产品,加大对进城农民工创业就业、购房、子女教育等领域金融服务力度。农发行要充分发挥大额、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优势,精准对接粮食安全、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需求。各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立足普惠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制建设,完善专业化的“三农”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力争每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原则,新增可贷资金要主要用于当地,保持贷存比和县域贷款在资产中的占比处于合理水平。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拓宽乡村振兴直接融资渠道。

鼓励乡村振兴领域重点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交易所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特别是利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双创”、小微、扶贫等金融债,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和经营主体。加大对已摘帽县带贫龙头企业的培训培育、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力度,推动带贫龙头企业进军资本市场,进一步增强带贫辐射能力。力争到2020年底,柘城三樱椒期货落地交割,用特色产业优势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证券业金融机构)

3.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保险保障体系。

保险公司要不断创新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服务,发挥好乡村金融的风险分散作用。涉农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对“三农”信贷融资形成工作合力,从投贷一体化、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信贷有效资金投放到乡村振兴领域。围绕城乡居民需求,大力发展农民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研发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产品,突出保险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助推作用。

(牵头单位: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立足产业支撑,精准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需求。

1.精准服务贫困户脱贫致富。

高度重视防返贫和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大力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好“四个不摘”原则,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展,保障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等投放力度,有效防止再次返贫。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精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联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大型农机设备租赁等业务,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级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局、金融机构等的协同配合,积极培育有发展潜力、有贷款需求、有经营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贷农户,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基地 农户”等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带动农户融入产业增值链条。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精准服务农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肉制品、面制品、乳制品等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柘城辣椒、宁陵酥梨等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对接农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等领域的融资需求,探索建立信贷支持特色产业项目库,集中信贷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农业生态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助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精准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积极吸收借鉴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经验,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有效保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内部授权、绩效考核等方面出台专门支持措施,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与保险、政府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建立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的可持续运作模式。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持续推进河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动态调整全市重点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名录库,做到“三个全覆盖”(对辖内民营小微制造业企业走访全覆盖、当年新设民营小微制造业企业财务辅导全覆盖、名录库企业授信全覆盖)。积极开展“三新活动”,针对名录库中有信贷需求尚未获得融资的企业,主动提供“第一次开户,第一次授信,第一次贷款”金融服务。努力提高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三个比例”,即首贷比例、信用贷款比例、无还本续贷比例。力争实现“三增、一降”目标,即全国性商业银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有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管好、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加大对有技术、有专利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充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恢复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依托“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加快线上融资对接效率。积极组织开展线下银企对接活动,对口支持、批量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促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针对有效益、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要有针对性地运用续贷展期、增加授信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困难。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推动发展绿色金融,做好生态宜居金融服务

积极推动农村绿色金融发展,加大对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绿色信贷和农村绿色领域互融互促。加大金融支持观光农业、创意农业、民俗文化等绿色生态农业力度,加强对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资金倾斜,以绿色金融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骨干水利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建设,对纳入政府规划、具有稳定经营现金流、还款和有担保保障的PPP项目给予优先授信支持。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做好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

根据养老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加大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产品,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等业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不断提升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

成立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和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履行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双牵头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对照成立相应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制定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具体配套金融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

(二)强化支撑保障,凝聚政策合力。

研究出台与普惠金融发展相配套的财税、融资、产业等激励政策,完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金运营管理细则。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要积极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并在金融市场业务准入、宏观审慎评估方面对普惠金融建设支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政策支持。银保监局要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减轻普惠贷款主体的还款压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探索构建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和评估考核体系,将“一平台四体系”复制推广情况、涉农贷款投放等情况纳入政府对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从区域和机构两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服务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评价。

(四)强化宣传推广,加强协调调研。

各县(市、区)要加强经验交流和银企互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观摩暨银企对接活动。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行各县(市)支行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报送政策落实、措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实现。建立健全工作宣传机制,及时宣传推广全市普惠金融发展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

(五)强化重点突破,鼓励试点先行。

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围绕全省确定的我市1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市)(永城市)、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梁园区刘口乡、睢阳区郭村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永城市演集镇、夏邑县太平镇、虞城县利民镇、宁陵县石桥镇、柘城县牛城乡、睢县城郊乡、民权县北关镇),探索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样板乡(镇)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有益试点经验,打造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商丘方案和典型案例。

(六)强化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整合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积极维护合法金融权益。加强宣传普及教育,积极组织各金融机构多层面宣传普惠金融和金融基础知识,多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有力提升全社会金融知识水平、诚实守信意识、金融素养和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附件: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商丘市推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祖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孔令伟(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海继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彦华(市扶贫办主任)

徐庆志(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行长)

郑复生(商丘银保监分局局长)

栾立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克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路志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汤宏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李志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  芒(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海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书成(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闫  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

冯宏伟(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侯国强(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温  政(农业发展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史卫红(工商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贺新君(农业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王晨光(中国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闫 伟(建设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李 宁(交通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柏植军(邮储银行商丘市分行行长)

赵春林(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王建敏(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李建兵(市农信办主任)

郭 磊(中原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刘海艇(郑州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赵弘伟(平顶山银行商丘分行行长)

秦强妮(商丘华商农商行行长)

邓群柱(人寿保险商丘分公司总经理)

王向阳(人民财产保险商丘分公司总经理)

张 杰(中原农险商丘分公司总经理)

苏文峰(中原证券商丘营业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侯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普惠金融推广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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