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索引号: P0120-2020-0090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4-13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20〕108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支持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豫财社〔2020〕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解决困难群众以及疫情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此项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08项“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0819类“最低生活保障”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用途列相应科目。

三、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使用好上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事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各地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商财预 2020 108 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shi 级32.pdf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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