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60-2020-003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17 | 公开目录 | 商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建科标【2020】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梁园分局、睢阳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思路
2020 年我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厅和我市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等要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扎实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推进标准造价管理改革,着力提升建设科技创新水平,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补短板,切实推进住房城乡领域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 主要目标
—— 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项目率先执行75%节能提升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
—— 绿色建筑: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市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发展一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 新型墙材:新型墙材在城市规划区应用比例保持在98%以上,新增“禁实”乡镇3个以上。
—— 标准造价:深化“两个改革”,建立完善“两个制度机制”,指导永城市完成创建国家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建筑能效提升
1. 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标准,鼓励全市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公益性建筑率先执行高水平节能标准。一是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二是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项目率先执行75%节能提升标准。三是支持开展农村地区低能耗农房建设。
2. 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广力度。二是积极开展能耗监测、节能统计、诊断分析建筑能耗及改造方案。
3 .积极实践超低能耗建筑。研究并推广全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分类实施,科学指导,培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指导农村地区联片开展低能耗建筑工程实践,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率先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支持开发项目推广被动式技术。
4 .积极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工业余热供暖,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地热能供暖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
(二)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5. 加大我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建设全过程,助力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绿色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引导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创建活动,为城市绿色发展莫定基础;将绿色建筑推动范围从城镇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和农村建筑领域延伸;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以上。
6. 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引导。执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由“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向“五大性能”(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节约资源、环境宜居)转变;培育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标志标杆高星级绿色建筑。
7.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扩大公共建筑能耗检测平台检测范围,优化能耗检测平台服务功能;结合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加强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绿色建筑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装配式建筑推进
8. 落实支持政策。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各(县、市)区要积极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载入土地使用合同,享受当地容积率奖励和提前预售等优惠政策。
9. 促进项目落地实施。组建装配式建筑动态项目库,明确项目的名称、位置、类型、规模、开工竣工时间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度;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为切入点,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棚户区改造、古城安置、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工程项目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推广应用;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并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10. 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城市试点建设;引导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益性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商品房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农村地区推广轻钢结构、混合结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行装配化装修。
11. 加强队伍培养。组织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观学习、开展技术讲座,鼓励商丘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合一装配式建筑基地联合共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生产施工技能型工人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配合开展装配式建筑业技能竞赛,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
(四)绿色建材与新型墙材推广
12.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对工程报建、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联合监管;将新型墙材使用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完善工程应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13. 深化墙材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新型墙材标识管理和信用评价。鼓励新型墙材企业开发利用新技术,减少生产能耗和污染排放,鼓励企业参与绿色建材评价认证,促进墙材行业绿色发展。
14. 加快农村新型墙材应用。持续推进乡镇“禁实”工作,加快研发、推广适用于农村建房的新材料、新体系,结合绿色农房、装配式农房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开展农村新型墙材应用试点,鼓励墙材企业针对农村市场开展全流程设计、建造和维护服务。
15. 加大绿色建材规模应用。实施绿色建材行动,落实《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开发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规模,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五)标准造价管理和服务
16. 深化工程造价改革。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造价发展改革会议精神,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现行工程计价模式,积极探索推动建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建立我市有关部门造价指标指数共享机制,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服务。
17. 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指导永城市完成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村镇创建工作,建立并完善市级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协调机制,按时完成创建市县村镇的复核验收。
(六)推进建设科技创新。
18. 积极推进智慧成果应用、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研究智慧社区,探索特色智慧示范。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智慧城市的有关标准, 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组织赴先进地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农房建设等学习交流,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各种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努力提高队伍政策理论水平。
19. 强化科技创新服务。积极指导建设方及时 总结工程建设经验,取得科学技术成果。建立住房城乡行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和行业提供公共科技服务。
20. 开展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适合装配式建筑的墙体保温系统、门窗系统、高效模块化能源系统,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新能源等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技术集成,提高装配式建筑能效。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绿色低能耗被动式智能建筑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21. 落实工作保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和新型墙材专项检查,发承包计价行为随机抽查,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随机抽查及信用评价工作,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22.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科学方法,增强工作本领,践行党的政策,实现绿色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