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rfb-2020-001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0-04-23 | 公开目录 | 机构职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根据 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职能配置、 内 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的通知》(商办〔201 9 〕 3 8号)和商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商编〔2014〕46号),结合 本 办工作实际, 经办党组研究, 现对本 办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明确如下:
(一) 综合 科 (法规宣传科、人事教育科)
1. 综合科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 ;承担党委政府 信息 报送 、安全 保卫 、文电 运转 、机要保密、档案 管理 、 信访稳定、党组决策执行情况 督 查督办、 政务公开 等工作;负责单位和党组印章管理;承担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机关常态化战备值班执勤和机关考勤;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平安建设;承担党政军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承办年度人防工作会议,配合相关科室组织专项会议;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有关专项规划、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人防志(鉴)编纂工作;负责 12345 便民服务 热线; 负责双拥工作;负责 工青妇 团 工作 ; 负责“三五”基层工作日和“马上办抓落实”工作; 负责精准扶贫和驻村工作; 负责机关公务车管理和公共设施 维修 管理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2.法规宣传科主要职责: 承担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标准、规范;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编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负责新闻宣传及融媒体宣传,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人防宣传工作;负责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指导市人防执法稽查队开展执法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3. 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 对县(区)人防办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承担 机关 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 属单位 做好 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指导人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负责机关评先评奖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二)财务管理科
负责 市级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有关补助经费项目申报;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经费的上解和管理;负责市级人民防空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 等 工作; 负责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战备资产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投融资政策; 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 ; 负责非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工作; 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三) 工程管理科 (审批服务办公室)
1.工程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 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参与 审 核 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 相关 内容 ;负责组织人防 工程 竣工备案工作;负责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 、 统计工作 和 竣工档案移交市人防办档案室 ;负责人防工程信息数据库建设;检查 指 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指导城市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研究拟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互联网+监管”工作; 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参与对工程质量争议问题的 处置 ;负责人防工程消防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工作; 负责避暑纳凉工作; 负责处置人防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履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指导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履行人防工程 维护、 使用、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2. 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提供人防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市本级人防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负责人防“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四 )指挥 与应急协调 科
组织人民防空袭方案 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常规化实战化演训工作;组织参加相关重大演训活动;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目录和编制防护建设总体规划, 指导 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战时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制定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负责维稳处突工作;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五)科技与信息化科
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科研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战备值勤、技术管理、专业训练和各项保障工作 ;负责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报发放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信息防护及容灾备份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建管运维工作;配合 防空警报器的报废与拆除 审批 工作 ,监督检查防空警报器报废、拆除情况 ; 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潜力(综合)数据统计运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负责县(区)人防信息 化建设 业务指导 ;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保障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六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的决议 ;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市人防办所担负的任务;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负责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组织 落实“三会一课”等 党组织生活 制度 ;负责党费收缴和 管理; 负责 干部职工 思想政治工作; 协助办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 团 组织的干部; 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 负责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市委直属工委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七)机关纪委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开展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党 风 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负责市人防办招标程序合法性监督; 负责按规定程序和手续检查、处理本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涉案党员进行处分的建议;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以案促改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信息报送工作; 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
(八)市人防执法稽查队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全市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相对人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 对人防工程建设全程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人防工程审批后到开工建设前的监管,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防办; 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 对违法行为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依法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负责处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九)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人防指挥 部 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应对突发事件 指挥 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 负责机关网络、电话机房管理和技术保障; 承担指挥所管理、设备维护及信息化系统的技术保障 ;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
负责对已建成的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保养、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 检查 ; 负责对社会建设人防工程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 负责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保养和管理档案;负责保养、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负责自建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开发利用; 落实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消防和防汛工作;督促指导社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消防和防汛工作; 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十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监督检查参建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以及防护设备质量监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负责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的 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质量 监督检查并管理有关档案资料 ; 参加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并向工程管理科移交备案资料; 参与辖区内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负责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后到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管,对于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防办; 负责处置人防工程质监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