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批复

索引号: szfgzbmsfzggw-2020-0078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0-04-28 公开目录 批准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发改审批〔2020〕80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贵单位《关于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批复的请示》(商交〔2020〕76号)已收悉。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对该项目调整概算的有关精神,你们委托豫东公路勘察设计公司编制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情况

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于 2016年1月 河南 省发改委 以 豫发改设计〔2016〕90号 文批复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 批得 概算投资50606万元。

二、概算调整原因

(一) 2016年底商丘市提出市域快速通道的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拟对原批复方案进行了调整,建设规模变更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41.5米。

(二)近几年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原批复概算已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情况

(一) 原初步设计批复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每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变更后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每小时,示范区(济广高速-终点)段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每小时。路基宽度41.5米,路面宽度 2×16米,中央分隔带8米,土路肩2×0.7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标准。

(二) 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4厘米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6厘米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8厘米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20厘米4.5%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4.0%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石灰水泥综合稳定土。

(三) 原初步设计批复 总概算核定为 50606 万元 。变更后 项目投资总概算核定为100759.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5123.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14.11万元,工程预备费4798.07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经过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投资概算,原则上不得突破。

(二)请按此批复文件,抓紧优化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效社会效益。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建设概算。

(四)此文件有效期2年。

附件: 1. 概算对比表.doc

2. 总概算表.doc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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