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lshcbj-2020-0014 公开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20-05-08 公开目录 储备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购储备中心):

按照《河南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和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20〕39号)要求,结合我市粮油统计调查制度安排,为准确掌握2020年乡村居民户存粮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对象

以2020年4月30日为调查时点,调查乡村居民户的2019年粮食产量、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出售量和调查时点的存粮数量。

二、工作要求

(一)电话访问调查。县级粮食部门调查员或经过培训的辅调员要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努力争取农户的支持与配合,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二)网上直报信息。县级调查员应于5月18日前将样本户基础调查表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栏目网上直报。

(三)科学推导结果。根据抽样方法和调查户样本数据,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推算本行政区总体数据并及时上报。并汇总本县(区)调查结果。将“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于5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局

联 系 人:王聪

联系电话:0370~3217929

邮    箱:lsp630718@126.com

附件:1.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

2.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基础表

2020年5月8日

附 件1
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
表 号:GL DCB表
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37号
有效期至:2021年11月
市(直管县、市)
项 目 产量(万吨) 出售量(万吨) 期末库存(万吨)
粮 食 合 计
小麦
稻谷
其中:早籼稻
中晚籼稻
粳稻
玉米
大豆
其他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产量为各地推算结果的汇总数,仅作内部参考,无需与本地统计局的产量衔接。
2.小麦和稻谷为折合数。
附 件2
2020年4月末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基础表
表 号:GL DCB表
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37号
有效期至:2021年11月
行政区划代码:
市(直管县、市) 县(区、市)
家 庭 基 本 情 况
01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必填项):
02家庭人口(人): 其中常住人口(人):
03家庭住址: 乡(镇、街道) 村
04经营耕地面积(亩): 其中流转耕地面积:
调 查 内 容
项 目 2019年产量(公斤) 2019年5月-2020年4月出售量(公斤) 2020年4月末库存(公斤)
混合粮合计
小麦
面粉 —— ——
早籼稻
中晚籼稻
粳稻
早籼米 —— ——
中晚籼米 —— ——
粳米 —— ——
玉米
大豆
其他
填表人签字: 调查户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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