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30-2020-007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0-05-15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人社函〔2020〕112 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拖欠工资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
住所:商丘市睢阳区宋城路与银河路交叉口北汇财小区16-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03MA46LD034F
经营者:王青华
二、案件调查情况
2019年12月26日曹翰等20名劳动者投诉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拖欠其工资共计68,509.00元,且关门停业无法联系。接到投诉后,睢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按照投诉人提供的信息,通过电话联系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经营者王青华,但王青华仍旧不接电话,信息不回。睢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0年1月2日立案调查,对该餐厅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商睢人社监察令字[2020]第001号),责令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2020年1月13日前支付工人工资68509元,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也未作任何情况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睢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21日将商丘市睢阳区院子里餐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1月23日商丘市睢阳区公安机关对餐厅经营者王青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营者王青华支付了劳动者工资68509元。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