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0-0081 公开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6-0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产品质量安监管全工作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

好疫情防控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农资产品、防控物资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抗击疫情阻击战取得胜利。

二、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突出生活必需品、农资产品、防控物资及相关原辅材料,特别是非医用口罩、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液体过氧化氢、试剂用乙醇、洗手液、餐具洗涤剂、过氧乙酸溶液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方面要加强重点企业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农资产品、防控物资及相关原辅材料等生产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整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依法依法依规生产,确保质量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高效率完成抽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抽查,提高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督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处置,强化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的处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坚决做到查处一批、披露一批,在社会上形成强大震慑。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紧密配合执法部门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复工达产开辟绿色通道。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施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服务。创新服务举措,落细落实全天候电话咨询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生产许可到期顺延服务、推广企业档案“网上查”服务等举措,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水平。一是对有效期届满或需要实地核查延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顺延既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实地核查、监督性现场审查或首次监督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审查组织单位实施暂停,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组织实施;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帮助需要次氯酸钠、过氧乙酸、双氧水等用于作为消杀产品或原材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临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有效期届满且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可通过网络快速办理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四是全面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凡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报告”符合要求者,由市局当场发证。

四、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在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注重自身防护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人员防疫知识教育,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搞好个人防护。各县(区)局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报送。

联系人:高东安  电  话:0370-2783995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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