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jytyj-2020-012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6-0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教工委〔2020〕2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政法委、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全市“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商丘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商丘市委政法委

商 丘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商 丘 市 公 安 局

商 丘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商丘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全市“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2020-2023)》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教育防范、建设管理一体推进,一手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推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二)强化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达到100%。”高校及职业院校园区规范配备和管理交通标志、设施等;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规范管理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

(三)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 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校长陪餐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疾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持续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实施校园垃圾分类工作。

(四)广泛开展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法治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推动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师生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五)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加强政治背景审查,建立健全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强化师风师德建设,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全面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

(六)扎实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引导师生传承中华美德。强化阵地意识,扎实做好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的抵御和防范工作。

(七)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快速处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校闹”。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严防诱导效应。

(八)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理。加大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校领导包案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滚动排查和动态管理。在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规范配备的基础上,利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安全隐患。

(九)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五个无”,即“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十)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民警、巡防队员、平安志愿者对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守护,提高见警率、见巡率。加强视频监控建设,校园周边视频监控达到全覆盖、无死角,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监管。清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探索错时上下学、校门口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等制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

(十一)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命名一批“平安校园”,创新奖励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共享平安建设成果。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完善警校联动机制。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3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层层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确定排查范围,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时间精力,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落实措施,限期整改。一个单位能整改的,直接整改;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由当地党委政府或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改。对一些跨区域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改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当前、谋长远,把“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规划”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成果得到长期巩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把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召开研判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学校各部门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还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等内容。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学校要把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学校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要严格奖惩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落实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坚决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地方和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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