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0-0095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0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加强酒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豫酒转型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加强酒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推动豫酒转型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支持河南酒业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市监﹝2019﹞286号)、《关于印发2020年加强酒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豫酒转型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9号)和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酒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推进豫酒转型攻坚,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省政府豫政〔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督导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评价;
(二)鼓励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导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厂检验、查验、销售记录,从事批发业务的酒类产品经营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督导酒类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留存进货票据凭证;
(五)将酒类产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完成上级赋予的抽检任务;
(六)加强酒类产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便利化措施。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小经营店登记实施网上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酒类产品连锁经营企业新开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和酒类产品连锁经营门店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延续、补办等事项,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可以当面作出许可决定。(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二)积极推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认真督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激发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增强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性。二是加强现场指导,主动帮助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解决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培树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主体责任的先进典型,为提升本地区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整体管理水平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日常监督检查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上年度受到食品安全方面行政处罚的、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评价的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从事批发业务的酒类产品经营者、酒类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以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出厂检验查验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酒类产品经营企业是否落实销售记录制度、酒类产品经营企业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留存进货凭证票据为重点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加强生产环节原辅料采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全环节食品安全控制,加大对企业自检、食品安全体系自查评价及、组织架构、人员培训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经营环节酒类批发配送单位、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酒类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检查供货单位主体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和销售凭证,严查销售来源不明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对于获得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酒类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的连锁门店,可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抽查,以减轻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的负担。对于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的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督抽检的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不合格酒类产品为目的,以消费量大的白酒、啤酒、红酒及问题多发的配制酒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酒类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酒类产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酒类产品专项监督抽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五)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酒类产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酒类产品,生产经营假冒、不合格酒类产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绿色通道,对酒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涉嫌酒类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迅速处置,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稽查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明确服务支持豫酒转型攻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可参照市局分工方式把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做到属地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督查通报。市局将采取书面督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强化督促检查,每月通报1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局也要参照市局做法,做好本辖区落实本方案情况的督查和通报工作。
(三)及时上报情况。本方案落实情况,实施月报制,重点上报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等。上报的工作成效要有数据支撑,各项监管数据要做到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工作情况对口报至市局各责任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本方案落实情况报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黄忠良
电 话:0370-2075767
邮 箱:sqspltk@126.com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