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三名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处理的通报

索引号: szfgzbmsjytyj-2020-013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6-1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2020年6月5日,商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商丘市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邸青、胡晓莉,睢阳区闫集镇一中在职教师郭红岩三名教师在中环广场4楼卓航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第四条第十款及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第八条等之规定,经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给予商丘市第一中学邸青、胡晓莉两名教师记过处分,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2.取消商丘市第一中学当年各种市级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3.责成睢阳区教体局对闫集镇一中教师郭红岩进行严肃处理。

经睢阳区教体局局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集镇一中教师郭红岩警告处分,且三年内不准参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同时给予闫集镇中心学校校长李东京诫勉谈话。

希望全市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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