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7日以豫政土〔2020〕515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宋梨园村委会;民欣街道办事处曹阁村委会,许楼村委会;周集乡孔阁村委会,贾庄村委会;平安街道办事处梁庄村委会。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农业人口 (人) | 安置途径 | 拟开发 用途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未利 用地 | 征地补偿 标准 | 社保标准 | 青苗 补偿费 | 附着 物补偿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平台街道办事处 | 宋梨园村委会文尧村民组 | 3.1412 | 3.0993 | 0.0419 | 108 | 64.8 |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 587 |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 |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
宋梨园村委会小沈庄村民组 | 5.0836 | 4.9244 | 0.1592 | 108 | 64.8 | |||||||||
民欣街道办事处 | 曹阁村委会田庄村民组 | 2.7146 | 2.6718 | 0.0428 | 108 | 64.8 | ||||||||
曹阁村委会燕庄村民组 | 6.5249 | 6.4006 | 0.1243 | 108 | 64.8 | |||||||||
许楼村委会许楼村民组 | 0.2566 | 0.2425 | 0.0141 | 108 | 64.8 | |||||||||
许楼村委会周草庙村民组 | 0.6098 | 0.0071 | 0.6027 | 108 | 64.8 | |||||||||
周集乡 | 孔阁村委会孔阁村民组 | 3.7461 | 3.5236 | 0.0236 | 0.1989 | 90 | 64.8 | |||||||
贾庄村委会毛宋庄村民组 | 0.4646 | 0.4646 | 90 | 64.8 | ||||||||||
平安街道办事处 | 梁庄村委会陈楼村民组 | 1.2852 | 1.2711 | 0.0141 | 108 | 64.8 | ||||||||
梁庄村委会刘店村民组 | 3.7114 | 3.6787 | 0.0327 | 108 | 64.8 |
四、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
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033809。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