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0-032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 公开目录 | 安排情况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发〔2020〕1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商丘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卓绝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呈现回稳向好的发展态势。当前,疫情防控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内外需求下降导致经济循环受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重点领域风险有所集聚,经济平稳运行面临较大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两会部署,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守住保的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扩大内需
1.加快“两新一重”建设稳投资。以全国一流为目标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5G基站数量达到3000个,商丘铁塔新建和改造5G基站站址达到5500个,实现县城以上城区全覆盖和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商丘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党建 一中心四平台”信息化平台、“雪亮工程”、商丘市云计算中心等项目建设;加深与省电力公司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充电站、充电桩;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县城智慧化改造等智慧化应用。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商丘市与周边区域互联互通项目,完成137个小区1.5万户改造任务,加大城市停车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建设力度。以补齐短板为重点加快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商丘机场、京港高铁雄商段项目前期工作,3个环城高速出入口竣工通车,“三环九放射”一期部分工程通车,完成“通村入组工程”1000公里以上;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工程,加快引江济淮(河南段)、黄河故道梯级水库清淤扩容等项目;深入挖掘殷商之源文化,加快实施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宋国故城考古挖掘申遗和商都南亳田野考古调查,推动商丘古城历史遗存建筑修缮保护、通济渠商丘夏邑段南关段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黄河故道生态廊道等项目取得积极进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 优化项目服务强招商。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提速季”活动,强化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服务,开展重大项目“四比四看”季度和年度评价,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年底前听取一次县域项目进展和谋划情况汇报。用足用好国家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政策,允许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先行调度库款。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探索资本招商、飞地招商、链式招商等新模式,以第八届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为平台实施精准招商,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全面激活消费潜力。落实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资金补贴,免收车辆购置税;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落实彻底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完善优化车辆交易登记制度。完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和扩大文旅消费的政策体系,推动文旅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适时组织汽车、餐饮、文旅、住宅、农副产品等领域的大型促销活动,推动企业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促销,对活动中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销售平台或公司由受益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零售、餐饮、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企业积极开拓线上业务。加快建设重点培育的步行(商业)街,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允许经营主体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等方式进行销售,繁荣“小店经济”“夜经济”。鼓励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游客参与互动的全方位推广宣传模式,大力宣传推介商丘旅游、餐饮、文化等特色消费品牌,提高消费品知名度;开展教师学生暑期省内游、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免费游等主题活动,打造集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文旅消费集聚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聚焦重点群体保居民就业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从根本上吸纳更多就业人员。引导企业吸纳就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下调为8%。落实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内城乡户籍限制等不合理规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滴滴打车、专车司机、快递、外卖、网络中介、电商微商等新业态发展,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标准,与平台就业人员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
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招生、入伍扩招计划,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力度。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适当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规模。放宽基层工作经历认定标准,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视同取得相应基层工作经历。高校要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等服务,对延迟离校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抓好农民工和困难人员就业。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强化跨区域劳务合作,支持鼓励农民工返岗复工和外出就业。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免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农民工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落实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企业吸纳录用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坚决兜牢底线保基本民生
7.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2.93万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加强救助与扶贫政策衔接,把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以及1.33万“两类户”3.33万人作为重点,全面排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用足用好专项扶贫资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支持扶贫产业与市场需求有效连接,开展线上线下消费服务活动,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直销点,加大扶贫产品推介力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鼓励干部职工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8.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成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建设任务,加强诊疗设备、特色专科、人才队伍、信息平台等综合能力建设,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实现县域医疗中心全覆盖。遴选设置一批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医疗机构。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抓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和服务能力标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紧盯“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要求,突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统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社会福利等兜底保障政策。城乡低保对象人均财政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继续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年内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全面完成退役军人保险接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强化纾困帮扶保市场主体
10.落实各项税收优惠财政奖补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取消或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对在境内外主板和上交所中小板、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及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20〕22号)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融资。充分发挥企业应急还贷周转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作用,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提高中小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规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型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在原有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全年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对获得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协调各类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尽快实施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加强银企对接,充分发挥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主动给予差异化支持,合理安排延长还贷时间,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研究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科学运营应急还贷周转金和风险补偿金并发挥为企增信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12.加强企业精准服务稳预期。实施市级领导和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市级领导与企业家座谈会制度、部门会商制度、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企业(商会)直通车制度等五项制度,开展“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加快形成贯通一体、高效协同的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和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启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两类公司”试点。建立政府与媒体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专题报道、专访等工作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及时释放积极信号,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市财政局)
13.深化“放管服”改革。建成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审批,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行政审批平台。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证照合一“六个一”办理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一窗”受理,巩固“受审分离”。持续推行“一窗办理,集成服务”。设立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经济民生、社会事务、综合出件五大类共19个综合受理窗口,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速工程,市级审查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模式,推动项目签约即落地、拿地即开工。加快电子数据共享应用,进一步压缩政务事项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开展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整合政务资源,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国务院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细化配套措施,使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商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竞争力。着力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随意执法、过度执法、任性执法。巩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拓宽信用信息归集领域,加快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业务审批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国拖欠账款系统显示的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强生产调度保粮食能源安全
15.保障粮食安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要稳定在1059万亩省定目标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27万亩省定目标,建成高标准农田77万亩,每个县至少建成一个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亿斤以上。提高粮食核心竞争力,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引进上下游关联企业,增强粮食就地转化能力,推动“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发展。增加优质粮食储备,提升粮食应急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加强保障能源安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优势资源,努力打造光伏产业基地。鼓励在城市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及公益性建筑物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及节能灯具。加快“引电入商”工作,加快沙盟50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强化500千伏主网架输电能力,优化220千伏电网,重点实施商丘、城东、柘城、夏邑、虞城、民权、永南等一批220千伏变电站新建(扩容)工程,不断提升电网安全系数。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要求,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11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建设以及老城区电网改造。完善农村新能源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农村新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建设豫东煤炭储运基地,加强煤炭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商丘供电公司)
六、围绕关键环节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7.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联动,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在食品、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中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的“链长制”,抓好补链、稳链、强链工作,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平稳运营。突出抓好福田新能源车、中建材光电产业园、神火双零铝箔、宝晶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电子信息、现代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努力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坚持以亩均论英雄,新上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180万元,产出效益不少于12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18.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构建提升创新体系能力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入尽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市覆盖面。强化源头培育,重点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产业集聚区“双创”综合体建设,每个产业集聚区都建立与主导产业匹配的产品研发、创新和孵化中心,4个省级高新区率先建成投入使用。加快与牛津大学、浙江大学、江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离岸孵化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园力争年内入驻企业10个以上,支持其以电竞产业为主导建设数字工厂。依托北航星空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年内引进研发和创新企业6家以上。加快中关村商丘离岸创新中心建设,构建高新技术资源对接绿色通道。加快中英产业园引进和建设,力争落地一批高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19.围绕创新链打造人才链。组建产业链创新服务团队,重点引进培育对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加强与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有机衔接,精准弥补产业技术短板。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区与高层次人才团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柔性引进优秀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念,按照“政府引导、单位主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契约管理、来去自由”的原则,突破人才的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工作方式等限制,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采用灵活务实的引才方式,用好市外高精尖人才,服务我市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加快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积极推广云制造、云服务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全年完成“三大改造”企业300家。推动企业适应生产、流通、消费模式变化,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集成应用,实现即时、可视、可感知,提高供应链整体应变能力和协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
21.着力稳定外贸外资。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生产型外贸企业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优质商品供给。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将2019年出口额在300—600万美元之间的外贸企业纳入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范围,对统保保费的补贴比例提高到80%。简化企业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全球招商,加大外资项目引进工作力度。支持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做大做强,推动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尽快建成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商丘海关、商丘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七、加强收支管理保基层运转
22.严格加强预算管理。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财政方针,全面统筹各类资金,比照省做法市级部门带头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县(市、区)比照市级做法按照50%以上的幅度压减。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费、培训费、房屋维修费和办公用品购置费;大力压减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定额开支标准,严把支出关口。严控预算追加事项,除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支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3.优先安排基层运转经费。针对今年基层财政困难状况,最大限度下沉财力,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市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加大补助力度。坚持基层运转经费优先安排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地财力实际足额将基层人员工资、运转所需资金优先列入预算。允许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保基层运转压力较大县(市、区)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保基层运转方面急需支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4.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堵塞跑冒滴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小的电力、通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税收征管力度,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密切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开工情况,对于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实施产生的税收足额入库,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5.强化风险研判处置。对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监控评估,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按照有保有压、分类处置、动态管理、依法调整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防止造成资金紧张和保基层运转困难。尤其是在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有效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完成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
“稳”是基础,“保”是底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担责的自觉、担难的勇气、担险的魄力,当好“排头兵”,带头抓好重要工作。要强化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