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6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25
发文字号: 商政办〔2021〕7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直有关单位 :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 21 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 20 21 〕 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商丘市落实 《省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 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省政府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执行力,把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各责任单位要 立即制定省重点工作具体落实方案, 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 , 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各责任单位 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重大工作专班抓的 重点工作推进 机制, 以周、月、季等为时间节点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 市政府 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 形成合力, 共同推进

各责任单位 要增强全局观念 、 协作意识 和实干精神 , 注重协调沟通,增强工作合力 , 特别是涉及多个单位共同落实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 务求实效 ,按时上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 弘扬 “三牛”精神 , 切实担负使命 , 主动担当作为 , 将各项重点工作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调度上报,分别于 3月 25 日、 5月25日、 6月 25 日、 8月25日、 9月 2 5日、1 1 月 25 日 、 12月25日 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其中,省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 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五、 梳理跟踪,审计监督

按照省政府要求,审计部门要对省重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各责任单位 予以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2021年《 省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 21 年 3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2021年《 省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方案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围绕打造10大新兴产业链,健全以市领导为链长的推进机制,制定市县互补衔接的支持政策,重点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引领型企业和高水平创新平台均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2.对基础较好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5个产业,重点突破新技术、发展新产品,强化协作配套能力,推动规模和质量提升。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3.对有一定基础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网络安全、智能传感器3个产业,积极引进头部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尽快做优做强。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4.对处于起步阶段的5G、新一代人工智能2个产业,深入拓展应用场景,强化示范应用,抢占发展先机。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5.对于有前景、有条件的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加强跟踪研究,力争实现突破。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商丘科学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二)加快产业升级换代。

6.围绕打造6个战略支柱产业链,针对断点堵点实施延链补链,提升装备制造关键基础件供应能力,推动智能化、成套化和服务化。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7.支持绿色食品业瞄准细分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份额。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8.增强电子制造竞争力,加快发展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整机产品和核心零部件。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 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9.提升先进金属材料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合金钢、新型铝合金、超薄铜板带。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0.发展新型建材,依托骨干企业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1.加快轻纺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发展品质服装、智能家居。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 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1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钢铁、铝加工、煤化工、水泥、煤电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发展。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14.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度市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2021年12月底前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60%。

15.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跨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推进企业上云完成省定目标,选树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演进。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6.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试点,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创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完成省定目标,提升研发设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 : 吴祖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17.加快物流运营体系建设,持续提升航空、冷链、快递、电商等特色物流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争创国家级物流枢纽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8.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高校院所等科研资源,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条的科研孵化园区,完善创业扶持、样品试制、知识产权、市场推广等服务功能。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商丘科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19.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家政、育幼、养老、健康、旅游等“幸福产业”,推进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四)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20.聚焦土地、资金、平台等关键要素,做好工业用地收储、标准厂房建设、手续报批等准备工作,为项目尽快落地创造条件。

责任领导 :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21.打造创新平台,吸引企业落户,服务产业发展。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22.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基金的作用,开展资本招商,提供招商项目融资服务。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发投集团、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23.准确把握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精准寻找与目标企业的契合点,理解企业家产业投资路线,产生共鸣、建立信任,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责任领导 :吴祖明、倪玉民、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24.落实市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市县领导分包、重点项目直通车和联审联批协调等四个制度。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25. 深入推动我市与京沪苏浙等地战略合作,推进技术转化转移合作机制建设,练强内功、借好外力,加快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五)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

26.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原始创新,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责任领导 :岳爱云、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商丘科学院。

协办单位: 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工学院、商丘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永城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27.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智慧矿山成套装备、小麦新品种选育等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六)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28.推动高新区创新提质发展,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模式,带动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梁园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29.积极对接创新优势区域,深化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创新资源共享、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商丘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七)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30.完善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1.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各地在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拉高标杆,敢于创新,以贡献为导向,在荣誉称号、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2.加快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载体。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3.实施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遴选本土“瞪羚”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 :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三、充分挖掘内需潜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八)扩大有效投资。

34.在产业、交通、能源等9大领域接续实施重大项目,力争年度投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5.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和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建5G基站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6.开工建设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 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火车站、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7.持续实施高速公路“13445”工程,推动普通国道省际路段、断头路、低等级瓶颈路等改造建设。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38.加快实施“四水同治”重大工程。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39. 引导各地完善项目储备库,稳步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九)培育提升消费能力。

40.发挥耐用消费品的带动作用,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家电更新等政策,促进商品消费潜力释放。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供电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常态化。

41.培育发展新兴消费业态,完善“互联网 消费”生态体系,积极推进网络零售、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线上消费,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小店经济等业态模式。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海关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42.以改善民生为导向扩大消费,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提高城乡配送效率。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43.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

44.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让利政策,密切关注国家阶段性政策调整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完善政策工具箱,努力为企业创造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协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供电公司、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45.进一步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农户、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46.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47.倡树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 3月底前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按年度计划实施高端培训和专题培训,全年持续推进普惠培训。

48.以“两个健康”百县提升及“一联三帮”为着力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海关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创优评先工作 , 2021年6月底前确定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县(市、区)年度创建单位;“ 一联三帮 ” 工作 , 2021年6月底前调整完善帮扶名录、完善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全年持续推动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和政策宣讲; 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工作 , 2021年3月中旬前制定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商丘市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涉企部门评价办法》讨论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建议稿。

(十一)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49.稳妥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维护良好信用环境。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 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50.严格管控地方政府债务,密切关注县级财政运行状况,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责任单位: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51.抓好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52.着力应对疫情衍生出的各类风险,防范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蔓延。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四、坚持中心带动整体联动,着力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

(十二)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53.支持商丘强化东向开放,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 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十三)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4.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培育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县域产业支撑。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55.深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县域发展取得新成效。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十四)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56.严格国土空间管控,合理确定城市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走紧凑型、内涵式发展路子。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57.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城市有机更新,建设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58.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统筹地上地下,推广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快重点区域智慧停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新开工棚改安置房8721套、基本建成29734套,让群众感受到城市温度。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供电公司 、市发投集团。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市直 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房新开工任务,12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 ;其他工作全年持续推进。

59.坚持“房住不炒”,探索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长租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0月底前研究出台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文件。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60.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启动实施新时期粮食生产 核心区建设,抓好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林科学院 。

协办单位 : 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6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责任领导 :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62.新建高标准农田92万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63.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 政府办公室 等市直有关单位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常态化。

64.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升收储调控能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林科学院、市供销社、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5.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 、市总工会、 商丘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66.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推动脱贫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加快赶上来。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十七)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67.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重要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生猪存栏量恢复至常年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68.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作物种植自动化、精细化。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69.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拓北京、上海等地高端市场。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70 .深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 新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十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71.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72.坚持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止一刀切。

责任领导 :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73.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74.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质特色小镇。

责任领导 :吴祖明、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75.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完成省定目标,优化提升农村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吴祖明、张家明、岳爱云、倪玉民、王金启、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 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76.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 :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

协办单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3月底前完成省级第六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其他工作 全年持续推进。

(十九)扎实推进农村改革。

77.巩固扩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细化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责任领导 :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78.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责任领导 :吴祖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六、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79.按照黄河流域中游“治山”、下游“治滩”、受水区“织网”的思路,分区分段、因地制宜推进流域生态建设。

责任领导 :吴祖明、张家明、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80.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8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82.分类推进水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83.对影响黄河生态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控制、适当调整,严禁在沿黄生态廊道周边建设各类产业园区。

责任领导 :吴祖明、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84.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实施“河长 检察长”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提升“清四乱”成效,确保河湖安澜。

责任领导 :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一)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85.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等治标工作的同时,以更大力度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86.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地表水质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 :张家明、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87.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二)大力推进节能降碳。

88.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和市场化交易机制。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89.推动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加快转型,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兴能源产业,谋划推进外电入豫第三通道。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商丘供电公司。

协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90.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装备和产品,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开展多领域低碳试点创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七、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91.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探索设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92.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9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省本级零基预算,探索市级零基预算。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94.继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统筹推进交通、铁路、水利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市水利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95.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市农信办、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96.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97.全面推开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98.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文化等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 :岳爱云、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99.力争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00.拓展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商丘海关。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01.完善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培育壮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稳定外贸增长势头。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常态化。

(二十五)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02.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单位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03.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和应用,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功能,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04.加快“互联网 监管”系统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05.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中旬前。

106.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社会信用条例,政府带头重信践诺,引导市场主体恪守契约精神。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07.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商联等市直 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08.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实现县域全覆盖,重点考核政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7月底前。

八、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二十六)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09.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人物同防、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

协办单位 :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常态化。

110.加强口岸入境、进口商品、冷链物流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管控,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责任领导 :倪玉民、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商丘海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11.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和应检尽检。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商丘火车站、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12.强化防控物资储备。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13.认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等工作。做好零星病例应急处置,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防控救治、信息发布、流调溯源等工作,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管控区域,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常态化。

114.精准科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引导人员有序合理流动,严控大型活动,抓好村庄和社区防控,减少人员集聚,最大程度减少传播风险,确保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康的春节。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

协办单位 :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适时做好相关工作。

(二十七)持续办好民生实事。

115.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各完成筛查11.53万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出生缺陷产前四维彩色超声覆盖率55%,血清学检测覆盖率55%;新生儿“两病”筛查覆盖率90%,新生儿听力覆盖率90%;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16.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2088人,基本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残联。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17.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对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城镇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全年完成改造不少于17000户。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丘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18.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坚持“建、管、护、运”并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完成1475个自然村通硬化路,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19.推动农村电网提档升级,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 完成 487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487千米。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商丘供电公司。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0.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维护改造,开展全市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全年完成8400个整治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领导 :张家明。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1.提高5G网络覆盖面,扩大5G基站新建规模,加快推进5G重点场景应用,2021年年底前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全覆盖。

责任领导 :倪玉民。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2.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推广应用“豫事办”客户端,2021年年底前实现掌上办、随身办事项数量和实名注册用户数完成省定目标;全面推进“豫事办”分厅建设,分厅上线事项数量完成省定目标,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移动端应用在“豫事办”汇聚。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3.加快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完成省定目标,建立稳定有效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资源配置。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工或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824套。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4.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年底前全市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4月底前。

(二十八)推动高质量就业。

125.继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增强就业岗位韧性。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6.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多渠道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27.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

责任领导 :吴祖明、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28.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多渠道就业。

责任领导 :吴祖明、李建仓、曹月坤。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29.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3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新增返乡下乡创业1.12万人。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3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九)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32.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扩大企业职工参保覆盖范围。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33.持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134.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责任领导 :吴祖明。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35.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136.持续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37.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138.继续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39.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导高校针对十大新兴产业链加快学科培育和专业优化布局,启动智慧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造就更多适应产业升级换代的人才。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永城职业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40.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打造职教品牌,持续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41.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42.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一)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43.每个县建设一个县域医疗中心。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落实。

144.新增 县级综合医院、 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完成省定目标。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145.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按照省定要求推进。

146.推进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辖市传染病医院、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

责任领导 :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47.倡导全民健身,持续打造15分钟健身圈,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二)大力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148.深入挖掘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时代价值。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9月底前。

149.以全域旅游为主导,突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生态休闲、乡村旅游等内容,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 :岳爱云。

牵头单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三)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50.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网络延伸,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51.扎实做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4月底前。

15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5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前。

15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建筑施工、城市运营、交通运输、城乡消防、危化、矿山、林区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 :吴祖明、张家明、倪玉民、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55.加强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 :吴祖明、王金启。

牵头单位 :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156.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责任领导 :李建仓。

牵头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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