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科技局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八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万人 助万企 ”重 大工作部署,支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特 制定措施如下:

一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的工作导向

全市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工作导向,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创新力量,积极投身到 “万人 助万企 ”活动 中去,围绕企业创新打造一流的创新生态,推动人才、资金、平台、机构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形成一批一流创新主体。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分包县区工作机制,局领导带头下沉,直面企业等创新主体需求,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着力深化 “ 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科技管理向科技服务转变,当好惠企政策的 “宣 传员 ”、企业项目的 “ 代办员 ” 、困难问题的 “ 协调员 ” , 确保 “万人 助万企 ”服 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 、开展常态化科技政策宣讲服务

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常年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机制,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企业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加大宣讲力度,让各项惠企政策直达企业,确保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实施 “千人 万企 ”科技政策服务行动,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中遴选组建一支科技型企业服务队伍,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化服务。

三、 支持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培育、 引导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等方式指导和支持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研发费用归集、建立研发团队等方面规范建设,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奖励 20万元 。支持各县区积极引进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 经省高企认定管理部门确认资格后,享受首次认定奖补政策 。

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认真落实 省市财政的奖励政策:对一般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 10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对省瞪羚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五、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企业建设市级创新平台业绩突出的,择优推荐申建省、国家创新平台,承担省、国家研发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

六、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引导和支持领军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使用好 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平台,面向企业创新需求,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常态化科技创新成果共享机制。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全国、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分别按国家、省奖励金额 1 : 1 配套奖励。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孵化载体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要素资源的能力,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孵化载体,要及时掌握在孵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提供精准服务,帮助在孵企业 “微 成长、小升高、高变强 ”。

八、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深入推行 “ 科技贷 ” 工作, 加强对合作银行的业务指导,强化政银企对接,定期摸排掌握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 银企对接 活动,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确保 “ 科技贷 ”应贷 尽贷、应贷快贷。放宽 “科技 贷 ”业务准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重新认定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立科技金融重点企业库,通过投贷联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培育科创板等上市后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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