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002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8-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办文〔2021〕13号 所属主题: 商政办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商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商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通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提出深入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商丘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商丘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局、市科协、市农林科学院、商丘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和科技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报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我市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和提出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商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商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倪玉民 副市长

王金启 副市长

召集人:吕文松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戚征伦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张家诚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

刘瑞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凤玲 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

栾立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克海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云霞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付廷中 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李爱芝 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家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友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磊 市司法局副局长

史则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荣广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祝学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秦西佩 市商务局副局长

程向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永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建军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

杨文升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建国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李学军 商丘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徐建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孙锦昌 市科协副主席

刘利民 市农林科学院总农艺师

董亚 商丘海关副关长

侯国强 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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