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现对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公章。
市农村科技科:0370-3289596
市机关党委:0370-3289889
附件:河南省2022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