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411400005836966X-2022-000000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科〔2022〕16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商丘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实施方案》要求,市科技局制定了《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对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围绕重点群体实施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努力开创商丘市科技系统技能培训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按照《商丘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实施方案》要求,商丘市科技局成立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科技管理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工作统筹、推进和检查指导工作。

三、培训重点

一是围绕传统产业,培训实用型人才;二是围绕新兴产业,培训紧缺型人才;三是围绕未来产业,培训稀缺型人才;四是围绕创新驱动,培训复合型人才。

四、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800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人,新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取证人员400人以上。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分工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

(二)统筹推进工作。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培训人员档案资料台账,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各单位要主动与各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对接协调好工作,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统筹部门培训资金,确保“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机会广泛宣传,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落实提高技术工作待遇政策,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每周向市科技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市科技局每两周通报一次完成情况。

附件1: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工。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庞进红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徐守民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市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各县(市、区)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负责督导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科技局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  徐志明 135******8262

       电子邮箱:sqkjxzm@126.com

附件2:

        商丘市科技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工表

序号

单位

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新增技能人才人数(人)

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人)

1

梁园区

80

40

8

2

睢阳区

80

40

8

3

示范区

50

25

5

4

永城市

150

70

14

5

柘城县

80

40

8

6

民权县

90

45

8

7

虞城县

100

50

8

8

夏邑县

90

45

8

9

宁陵县

50

25

5

10

睢县

80

40

8

合计

850

420

80

备注

1、各单位分配的培训人数是参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量而定的。

2、每月培训完成的人数,按照不低于9%的进度落实。

3、各县(市、区)指定一名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将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市科技局合作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