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411 发布机构: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8-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2022〕24号 所属主题: 商政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为推进商丘市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和《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前言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系统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总体完成,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明显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新创剧目《天下清德》获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小推车》被省委宣传部评为2019年中原文艺精品工程重点创作项目,两剧分别荣获河南省第十四、十五届文华大奖;大型情景史诗《商颂·古城寻梦》、电影《李学生》分别荣获河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宋桓夫人》荣获河南省第九届黄河艺术节优秀剧目。文化遗产保护扎实有效,归德府城墙南墙、东墙和北墙修复展示等工程深入推进,国家文物局城市考古与保护重点科研基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商丘工作站挂牌启用,“商丘火神台庙会”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多彩非遗·魅力商丘》在央视播出。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速,已初步形成包括演出、影视、文化娱乐等门类的文化产业体系,现有省级文化产业基地6家、省级文化产品出口基地1家、省级文化产业特色乡村13个、河南省文化企业50强1家。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旅游接待人次从1077.09万增至1908.75万,年均增长12.4%;旅游收入总量从22.09亿元增至49.31亿元,年均增长17.7%。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率100%,举办了“中原文化大舞台”“舞台艺术送基层”“百戏进百乡”“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旅游景点立体交通通达能力显著提升,建成旅游厕所149座。宣传营销推广成效明显,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城市形象宣传片,与河南卫视合作播出《壹起去旅行之“探秘中华源”走进商丘》,成功举办第一届世界殷商文化之源高峰论坛以及商丘旅游推介会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峰论坛,参加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大会等区域宣传活动。文旅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梳理行政权责清单163项,建立完善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文旅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出台《关于全力打造华夏历史文明商丘传承创新区的实施方案》《推进商丘古都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专案》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河南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商丘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河南省文旅文创融合等十大战略的叠加实施,商丘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迎来新机遇。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大循环的畅通及国际国内市场的相互促进,使文化和旅游消费进一步扩大。5G、大数据、云计算、VR/AR、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催生新的消费模式、营销模式、管理模式。徐兰高铁、商合杭高铁、京港台高铁雄安至商丘段、商丘机场等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商丘与全国重要客源地的旅游经济联系。“四省通衢”区位优势为商丘市融入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衔接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参与鲁南经济圈快速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但是,商丘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文化遗产创新利用水平较低、优质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依然滞后、乡村文化旅游发展不充分、文旅文创融合层次不高、品牌宣传推广仍不到位、相关政策机制尚不完善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奋力开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牢记总书记“殷商文化起源于商丘”的殷殷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竞争性、战略性机遇,坚持前瞻30年谋篇,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部地区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以深化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构建以古都古城为主体、以黄河故道生态旅游为依托、以乡村旅游为载体、以特色文化为品牌的全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打造枢纽经济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出更多个性化、品质化、精细化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主客共享生活方式型文化旅游空间的消费和体验需求。

融合发展,提质增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创意驱动,科技赋能。坚持以创意生成内容,营造创意要素全面集聚、创新活力充分迸发的一流生态。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文化旅游领域的转化应用,加快推动文化旅游数字化转型。

项目为王,内容至上。围绕殷商文化、汉梁文化等,加快建设一批内容生产、数字文旅等新消费场景和业态项目。凝练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华文化优质IP,加强演绎和活化力度,不断提升旅游目的地文化内涵和影响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突破200亿元,旅游人数突破5000万人次(游客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保持20%和25%年均增长),文化和旅游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形成文明传播、文化解读、文艺创新、文创开发、文旅消费的良好文旅文创产业生态,把商丘建设成为华夏历史文明殷商文化之源传承创新区、世界著名华商拜祖圣地、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先行试验区和豫鲁苏皖区域文旅服务新中心,文化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体系基本形成。殷商文化之源、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优秀文化、特色文化得到广泛弘扬,推出一批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商丘文化形象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创新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殷商文化之源系列工程取得重大进展,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扎实推进,争创1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日益丰富。聚焦聚力文化发展,全域旅游战略加快实施,创建2~3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争取创成1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成2~4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1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1~2家国家级文化旅游研学基地、1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文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补齐短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显著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数字文化和流动服务设施不断健全,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优质高效、主客共享的旅游公共服务不断完善。

——乡村文化旅游取得长足发展。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全市具备条件的镇村都成立“乡村文化合作社”,乡村旅游示范村数量突破50个,培育10家以上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园区。

——文旅文创融合愈加深入。以“殷商文化之源”为核心的中华文化系列优质IP初具影响力,高品质、多元化的文化旅游业态谱系基本建立,文化旅游消费成为引领消费升级的重要阵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愈加融合,科技创新、新基建驱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更加成熟。文化软实力得到提升,“殷商之源·大美商丘”城市形象品牌、“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与日俱增,区域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愈加深入,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更加丰富,商丘文化旅游的区域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力显著增强。

——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评价体系基本覆盖市场主体,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

展望2035年,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幅提高,以“殷商文化之源”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国内外广泛认同,文旅文创融合成为高水平实现现代化商丘的重要标志,建成河南省文化旅游创意创新高地、华夏历史文明殷商文化之源传承创新高地、殷商文化之源国际旅游目的地,全面建成文化强市。

第四节 发展布局

传承华夏文明根脉、国家历史根脉、中华文化根脉,以山川地理为骨架,以历史文化为脉络,打破行政区划,按照“核心驱动、廊带聚合、区域协同”布局原则,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多点突破、全面发力,加强全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点、线、面”建设,构建以生态为底色、以文化为内涵、以旅游为产业载体的“一核、两带、两翼”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布局。

殷商文化之源融合发展核。以“殷商文化之源”为内核,以商丘古城为龙头,以阏伯台、燧皇陵、宋国故城遗址等为支撑,打造集城市形象展示、文化体验、旅游观光、古都休闲、游客集散于一体的商丘市文化展示和旅游休闲融合发展核心区。高质量实施殷商文化理论研究、殷商文化考古探源、殷商文化活化利用等工程。聚焦商丘古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和利用,植入美食、演艺、文化体验等多种业态,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创意创新示范区。切实加强阏伯台、燧皇陵、微子祠、宋国故城、南关码头等文物遗址保护与利用,打造一批历史文化研学基地、特色文化景区。

黄河故道生态文化休闲带。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构建以黄河故道为主脉,渠相通、湖相连、林相接的生态系统。加强黄河故道沿线考古调查和创新活化利用,持续发力黄河文化优质内容生产。拓展农业观光、农耕体验、休闲采摘、养生度假等旅游产品,丰富沿黄河故道文旅业态,着力彰显黄河文化内涵。推动绿道网、文化驿站、旅游节点休闲设施、宿营地建设,推动民宿、农家乐快速发展,重点建设申甘自驾车房车营地、申甘康养度假村等,打造黄河故道绿色生态、历史文化、旅游观光走廊。

中国大运河文化旅游带。挖掘大运河沿线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运河遗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商丘段)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大运河沿线商丘古城保护、大运河商丘南关段遗址展示利用、大运河夏邑济阳段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等项目建设,打造运河特色城镇和运河小镇,建设运河旅游风景道,培育“千年城市码头”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逐步将大运河(商丘段)建设成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风貌与人文魅力相得益彰的运河文化旅游精品带。

西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翼。围绕民权县、睢县、宁陵县、柘城县,着力开发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乡村休闲等文化旅游产品。依托庄周故里、葛天文化城、炎帝陵景区等景区景点,梳理历史文化脉络和民俗传承,重点打造中华元典文化展示地。依托北湖景区、凤栖湖智慧岛、容湖国家湿地公园等景区景点,发挥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打造高品位生态旅游观光地。依托酥梨、钻石、辣椒等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节庆活动策划、文创和旅游商品开发,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等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民权庄子文化馆提升改造、民权葡萄酒厂工业遗址博物馆、睢县吕祖庙(袁家山)文化园、宁陵县“老坚决”精神教育园区、柘城桃花坞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

东部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翼。围绕永城市、虞城县、夏邑县,大力发展文化体验游、生态休闲游、农业观光游、康养旅游。依托芒砀山文化旅游区,进一步推动汉梁文化传承和发展;着力提升孔祖文化、木兰文化、仓颉文化影响力,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打造特色历史文化展示地。深挖伊尹中医药文化、美食文化内涵,打响“长寿之乡”品牌,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区。同时,联动酂城造律台、徐州汉文化景区等,加强中远程旅游市场开发和旅游景区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汉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推进永城市博物馆暨芒砀山西汉梁国王陵遗址博物馆、汉梁王陵文化景观综合提升、陶瓷厂工业遗址改造、龙港湾田园综合体、朗益·蜗牛小镇、中国影视文化产业园、利民古城文化旅游区、大虞春秋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第二章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开创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新局面,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深入实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大传播力度,增强传播效果,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

第一节 促进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推进新时代精品创作。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讲好红色故事,传扬红色精神,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围绕百年党史、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着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深挖殷商文化、黄河文化、中国大运河沿线文化等,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体验生活、采风创作活动,鼓励文艺创作题材、体裁、内容、形式创新,创作更多反映商丘历史文化、生活风貌、名人轶事的艺术作品。

加强优秀艺术传播推广。加大优秀文艺作品推广力度,办好商丘市戏剧大赛、青年演员大赛、声腔器乐大赛及剧本征集评选活动。推动线上文艺演出演播,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展示推广商丘优秀文艺作品,为优秀作品搭建广阔的展演平台。积极参与区域艺术交流传播,推荐优秀剧目参加黄河艺术节等交流演出活动。扩大公益性演出范围,支持剧场与演出机构为农民工、弱势群体和少年儿童等安排低价位演出或公益演出。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引导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艺术普及。

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创新。持续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强化地方戏曲保护,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鼓励创新,加强对豫东调、四平调、柳琴、坠琴剧等地方戏曲创作的扶持力度,精心编排地方经典剧目,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加强对戏曲实物的收藏与展示,支持演出团体与戏曲院校合作,开展对戏曲文化的研究。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鼓励各级文化馆、博物馆为戏曲展演提供场所,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地方戏剧优秀作品。持续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建设数字化艺术档案,鼓励通过新媒体宣传普及地方戏曲。推动戏曲与科技、教育、旅游等融合发展。

第二节 加强文物考古保护利用

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推动《商丘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大殷商文化、圣贤文化、汉梁文化等商丘历史文化挖掘传承和保护利用。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明确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目标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整治重大隐患,督促有关方面履职尽责。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文物安全经费投入。推进文物建筑“三防”工程建设,开展文物被盗、被破坏和火灾风险评估。加强文博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水平。

推进考古发掘研究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商丘市文物考古工作规划。充分发挥中国社科院文物考古研究所商丘工作站、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商丘工作站和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商丘工作站作用,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考古研究项目落地商丘。推动柘城县山台寺等早商文明探索,加强市域内地下文物特别是宋国故城、隋唐睢阳城、徐堌堆汉墓群等文化遗产的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持续加大宋国故城、归德府城已拆迁片区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积极整理挖掘殷商文化,为“殷商之源”城市品牌提供信度支撑。积极推进商丘古城墙联合申遗。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考古发掘转化利用。积极融入全省夏文化研究战略,大力推进殷商文化研究发掘利用项目,组织实施“商丘古城修复性保护与展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商丘段保护展示”“宋国故城考古发掘”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推动建设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将“土地入库前开展考古工作”政策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处置建设过程中意外发现文物等问题进行规范。

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强化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核定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推荐申报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各类文物保护规划,做好与城乡建设、环境治理、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订维修方案,做好商丘古城、宋国故城遗址、大运河南关码头世界文化遗产区的保护规划和展示利用,并以各类文物遗址为支撑,建设商丘历史文化核心展示区。依托商丘现有红色资源,编制《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案》,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展示、利用工作,建设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开展黄河故道沿线文物资源系统调查,加强未定级文物资源普查力度,建立文物资源档案。持续做好大运河(商丘段)遗址及文物的保护、展示与利用工作。

第三节 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加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力度,加强文物备案与管理,推进馆藏革命文物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积极稳妥推进博物馆群建设,对全市馆藏文物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修复,不断提升和完善现有博物馆质量和体系。支持商丘博物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鼓励夏邑、民权、睢县博物馆争创国家三级博物馆,对有馆无址、无馆无址或尚未开放博物馆的县(市、区)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做到博物馆全区域覆盖并对外开放。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与批复文化艺术品场址及文化建设用地,协力推进博物馆建设。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筛选、核准、公布一批符合条件的市级民办博物馆,鼓励支持行业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博物馆的历史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功能,支持参与研学实践活动。创新博物馆数字“活化”,通过设置互动体验设备、采用AR/VR等手段,建设数字文物展厅,推进藏品数字化。创新博物馆“讲故事”方式,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优化展览策划制作流程,用文创产品、沉浸式体验等形式展现馆藏文物和商丘历史文化、民风民俗资源。

第四节 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积极推动《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持续推进非遗资源调查,健全记录体系,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非遗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挖掘阐释非遗项目中蕴含的中国文化基因及其当代作用和应用途径。加强非遗项目及其有关的古籍文献、相关实物、遗存等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促进融入现代生活。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建设,建立商丘市第七批非遗名录,做好第六批省级名录和国家级名录的项目储备工作。同步推进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做好65周岁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所属项目系统性记录。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将市、县两级非遗传承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推动非遗活态传承,支持传承人设立非遗传承所或工作室,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创办主题非遗馆、非遗展示馆、民俗展示馆等。持续开展“非遗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加强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培育一批精品非遗项目和“网红”传承人。建设非遗数字化展示中心,通过各级非遗网站、移动端APP展示非遗保护成果,建立全市非遗电子地图。推动建立与周边城市、黄河及大运河沿线城市非遗联合调查与保护协同机制,积极参加区域性展示展览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凸显非遗元素。

第五节 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衔接《河南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以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为抓手,深入挖掘黄河故道文化内涵和蕴含的时代价值,积极参与河南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合理利用黄河故道河谷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推进沿线都城、水利、军事、古建筑等遗址研究发掘,加强黄河故道两岸传说的深入挖掘与再创作,讲好商丘黄河故事。大力发展以水生态、水文化休闲体验为特色的旅游产品,建设商丘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长廊,打造“黄河故道—古老的水上长城”旅游品牌。以故道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文化广场、景观雕塑装置、植物旱溪景观种植等形式再现故道历史场景,沿黄河流域布局一批文化标志物项目,建设黄河文化驿站。

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衔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南省)建设保护规划》以及《商丘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依托商丘古城、通济渠商丘南关段、夏邑段、崇法寺等核心文化遗产,联动沿线重点景区,打造“三商祖地、运河腰膂”商丘文旅融合区。加强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夏邑济阳段世界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等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明确管控保护要求,全面强化保护措施,提高保护水平。明确大运河(商丘段)文化主题,强化主题展示功能,建设一批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和特色展示点,优化展示线路设计,丰富展示体验方式,创新数字展示空间。创意活化大运河文化遗产,大力培育“运河+”融合新业态,提质升级乡村旅游服务业,发展丰富休闲健身产品。打造大运河生态廊道,建设运河旅游风景道,培育商丘市运河旅游精品游线。

专栏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原创剧本征集: 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大节庆为创作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戏剧(小戏、小品)、曲艺等优秀剧本评选活动。

文艺作品质量提升: 打造大型演艺《商颂·古城寻梦》。推出一部省内外知名剧目,力争走向全国。高质量做好《文化商丘》内资编印工作。组织艺术创作者触摸“殷商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开展艺术创作采风活动。

实施豫剧振兴工程: 加大对地方戏曲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建设豫东调传承保护基地,扶持专业的民间剧团。推进以殷商文化之源为背景的《王亥通商》等剧本创作,打造《平民宰相》《睢阳忠烈》等精品剧目,创作、复排1~2部优秀剧目。

殷商文化之源理论研究工程: 加强商族起源与先商文化历史资料搜集,利用专家论坛、专题研讨、学术会议等形式,逐步明确深化研究的目标、方向和路径,以“仁德”为核心,推动“殷商文化之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殷商文化之源考古探源工程: 启动商都南亳田野考古调查,加强对帝喾陵、微子祠、伊尹墓等遗存的修复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配合国家、省文物考古机构及相关高校开展殷商文化的考古调查、考古发掘及文物研究工作。

殷商文化之源活化利用工程: 推动殷商文化博物馆与商丘博物馆合署挂牌,培育一批“殷商文化之源”研学基地,提升相关景区的殷商文化内涵,打造以历史遗址为依托的特色文化景区。加强相关题材的文艺创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商丘地方历史建筑调查、保护与研究: 与省古代建筑保护科研专业机构、国内知名建筑专业高校合作,加强具有文化特色的历史建筑(包括与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的建筑、民居、公共建筑等)调查、保护与研究。

商丘黄河故道文物资源考古调查与研究: 与河南大学等高校合作,厘清商丘黄河故道的分布情况、大堤的保存现状以及黄河故道范围内古遗址、古堤防、古渡口、古城镇的分布情况,摸清黄河故道沿线文物古迹、革命文物和遗迹、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底数。

宋国故城遗址考古发掘: 加强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国家、省文物考古发掘专业机构及相关高等院校配合,逐步厘清宋国故城布局结构和相关遗迹分布情况,以及宋国故城和唐宋睢阳城之间空间位置关系,为后续研究和寻找商都南亳提供科学支撑。

文物保护工程: 重点实施永城市崇法寺塔、造律台文化遗址、归德府城墙、柘城故城、三陵台、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抗大四分校旧址、八里庄指挥部旧址、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处旧址、任家大院等一批文物遗存的保护修复工程。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成功申报更多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商丘古城修复性保护与展示工程: 加快商丘归德府城墙保护性修复与展示工程进度,做好古城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缮工作,建设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创意创新区。

中国大运河商丘段保护与展示工程: 合理布局一批公园绿地、文化微广场、滨河湿地、大运河生态民居以及城乡绿道,建设大运河生态景观带;联动淮北柳孜遗址,恢复“隋堤烟柳”历史景观,因地制宜建设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展览馆及考古遗址公园等,加强永城崇法寺保护利用,形成特色鲜明的大运河文化综合展示体系。

考古遗址公园: 提高遗址的可参观性和公园的休闲游憩功能,建设商部落考古文化园、徐堌堆东汉墓群遗址公园,鼓励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 加强重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专业科技手段活化文物资源,加强红色讲解员培训,提高展示水平,建设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

全市博物馆体系: 提升现有博物馆设施条件与服务水平,尽快做到县(市、区)博物馆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围绕黄河故道、大运河遗址和汉梁文化遗迹等建设主题博物馆。核定命名首批市级非国有博物馆,鼓励行业博物馆建设。

智慧博物馆: 打造科技与博物馆创新融合场景,推动商丘博物馆和重点县(市、区)博物馆建设智慧博物馆。

非遗项目保护计划: 对全市非遗资源进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数据全程、全景式收集整理。编辑《千年遗韵--商丘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典》。健全基础非遗机构,充实非遗从业人员。

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 : 推荐市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开展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申报工作。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 组织认定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工作。

非遗传承保护基地 : 探索和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一批非遗特色园区、非遗特色村镇,推进建设豫东调传承保护基地。

黄河、大运河非遗资源保护传承: 开展黄河故道及大运河商丘段沿线非遗调查和抢救性保护工作,积极参与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完善工作,打造一批黄河非遗研学基地,参加黄河流域省区非遗宣传联动活动、大运河非遗优秀项目展演活动等。

第三章 全面丰富优质产品供给

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积极培育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建设一批精品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打造特色旅游休闲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大力推动全域文化旅游发展。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加强重点文旅企业培育。促进文化旅游企业规模集团化、经营网络化、管理科学化,设立商丘市文化和旅游投资集团。鼓励各类文旅企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方式,集中政策、资金、信息、人才优势做优做强,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旅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培育一批文旅商品、文化娱乐、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电商等领域骨干文旅企业。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旅游产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加强文旅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提高文旅企业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引导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鼓励大型文旅企业通过资源共享、生产协助、开放平台等方式带动中小微文旅企业协同发展。推动高校文化产业管理、文化艺术设计专业联动,成立商丘高校文创产业联盟。

建设精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依托商丘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以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游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文化旅游、艺术品、传统工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引导支持文化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文化产业园区,实现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统筹规划,建设示范性文化创意园区,形成一批创意驱动、科技引领、跨界融合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鼓励县(市、区)依托文化资源,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以文化产业园区为核心载体,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优质文旅团队,培育带动一批特色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与城乡发展相结合,在企业、项目、人才、渠道等方面与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园区加强交流合作。

第二节 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构建区域和城市文化产业链,促进文化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门类集聚,实现文化产业资源的优化组合。大力发展以工艺美术、广告印务、艺术培训、文艺演出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业态,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以数字传媒、移动影视、人工智能教育等为代表的未来文化业态,推动传统业态、新兴业态、未来业态互促融合。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数字内容服务、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演艺产业上线上云,鼓励文艺院团、演艺机构与各类互联网视频网站、娱乐平台加强合作,巩固可持续的云演艺商业模式。

第三节 持续优化旅游产品供给

加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以文旅文创融合战略为导向重构资源观,以文化价值、社会效益、市场需求、利用条件为标准重建资源评价体系,从华夏文明主根、国家历史主脉、中华民族之魂的高度和尺度绘制商丘文化图谱。运用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调查登记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工艺美术、农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水利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地名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形成《商丘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汇总表》《商丘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商丘市文化和旅游优质资源照片集》等成果。深度挖掘潜在的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做好相关科学分类及综合评级工作,建立资源数据库,编制资源分布图,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创新提升历史文化旅游。围绕殷商文化、根亲文化、火文化、汉梁文化等,依托古城、古镇、墓群、塔寺等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寻根拜祖游、历史体验游、名人探寻游、古城购物游、民俗风情游、国学研学游等历史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传统文化体验新高地。重点提升商丘古城文化旅游竞争力,优化商丘古城特色旅游产品与消费业态布局,打响文化遗产旅游品牌。建设一批历史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历史文化体验主题旅游线路。

促进生态旅游提质升级。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城市、农田、森林、湿地、流域等生态系统建设,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生态旅游。依托日月湖旅游景区、黄河故道国家生态公园(申甘林带)、黄河故道自然湿地公园、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睢县北湖、柘城容湖等,开发湖泊观光、滨水休闲、生态科普、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产品。培育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实施红色旅游精品工程。以淮海战役为主线,建设、修复、完善红色旅游景点,打造一批红色经典景区和研学基地。开发红色教育、研学、旅游体验等红色系列旅游产品,推动有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创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高A级旅游景区。做好“红色基因薪火相传”展示推广,创新展示方式,提升红色讲解员水平。科学规划红色旅游线路,融入全省红色旅游经典游线,打响商丘红色旅游品牌。

推动A级旅游景区扩容。合理利用文化旅游资源调研成果,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旅游项目,力争在3~5年建成一批精品旅游景区,促进高等级旅游景区在全市的均衡性分布。积极申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促进3A级以上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扶持有条件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依据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完善景区服务设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升级景区游览体验,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提高游客满意度,提升景区富民效益。

推动旅游度假区突破发展。充分发挥商丘市森林、湿地、湖泊等特色资源和历史文化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森林避暑、滨水度假、康体养生、民俗体验等多主题度假旅游产品,培育商丘特色旅游度假区品牌。加快建设和引进高端度假酒店,打造多元高标准的度假配套设施,推动全市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明确创建主体,提炼特色主题,做好省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

第四节 提升城市休闲旅游品质

打造旅游休闲城市。依托中原水城、历史古城等城市环境特色,坚持文化旅游与城市融合发展理念,提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新住宅小区和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打造“双十”文体娱乐服务圈。保留传统城市记忆,营造旅游文化氛围,优化旅游休闲产品,完善旅游休闲设施,更好满足本地市民和外来游客的旅游休闲需求,将商丘打造成为文化特色鲜明、宜居宜游的旅游休闲城市。

建设旅游休闲街区。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与展示,推进有条件的城市道路、街区、废弃厂房等改扩建,打造特色文化街区。将殷商文化、汉梁文化等文化符号融入街区设计,打造人文精神标识。突出场景化、趣味化,打造规模化、体系化的互动式演出小剧场。采取“美食+、文创+、演艺+、网红+”等策略,融合数字技术、文化创意,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空间。打造一批集非遗、文创、夜游、特色餐饮、深度体验等多位一体的地标性主题文化街区,建设成为时尚聚集地和旅游目的地。

第五节 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发展

贯彻落实“以县推区、县上突破、区域联动、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按照《河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围绕考核“指挥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对标找差,全面补齐创建短板。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加快创建步伐。从洁净环境、便捷交通、智慧平台、舒适住宿、特色餐饮、星级厕所、特色旅游购物、多元夜经济等多方面发力,留住游客,增加消费,打造宜居宜游的全域文化旅游目的地。

专栏2  文化产业培育与旅游产品提升

龙头文化旅游企业培育: 培育壮大商丘市文旅投集团,选择2~3家成长性较好的文化旅游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重点推动梁园区三毛文化创意园、永城市陶瓷厂工业遗址改造、中国虞城影视文化产业园、虞城县大虞春秋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建设,推进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力争3~5年,各县(市、区)培育1~2个文化产业园区,商丘市创建1~2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文化产业投融资促进: 探索成立商丘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等平台,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扶持一批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

历史文化旅游: 推进木兰行知生态文化园、木兰小镇、孔子还乡祠、清凉山遗址公园、清凉台文化公园、三陵台、庄子故里、承匡古城、吕祖庙(袁家山)等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建设。

生态旅游: 推进日月湖湿地公园、日月河、黄河故道国家生态公园(申甘林带)、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孔祖文化风情养生园、睢县北湖、柘城容湖国家湿地公园、柘城郊野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景区提升。

红色旅游: 以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永城陈官庄淮海战役纪念馆、睢杞战役纪念馆、彭雪枫将军纪念馆等为重点,与全省红色旅游做好衔接,纳入全省精品红色旅游线路。深挖申甘林带、秣坡红色小镇、李馆地道、宁陵老坚决精神等红色文化内涵,打造一批红色精品景区。

A级旅游景区: 启动商丘古城5A级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文庙和应天书院改造提升工程,对应天府衙、察院等进行业态植入,建设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商丘古城文旅新地标。指导容湖国家湿地公园、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龙港湾田园综合体、王公庄画虎村、利民古城、日月河景区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创建2~4家4A级旅游景区。

旅游度假区: 推进商丘黄河故道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永城日月湖湿地公园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创建1~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特色文旅街区: 推动虞城马牧老街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筹划培育商丘古城中山大街、美食街、睢县铁佛寺特色文旅街区。

“ 双十 ” 文体娱乐服务圈: 统筹考虑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综合功能,因地制宜完善文体服务设施,在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文体娱乐服务圈,以行政村和乡镇为圆点打造10里地文体娱乐服务圈。

近郊游提升工程: 提升交通、营地、服务区等近郊游服务设施质量,打造城郊休闲、文化体验旅游圈层,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形成10~30公里近郊旅游圈。

全域旅游示范区: 组织创建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民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指导永城市、睢县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第四章 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文化和旅游网络化、智慧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完善优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城乡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提档升级,重点抓好商丘市文化艺术中心、商丘市图书馆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改扩建,打造一批体现城市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鼓励公共文化机构拓展基层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布局,积极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工程。加快推动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结合老旧小区、厂区及城中村改造,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加快数字文化和流动服务设施建设,配备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

第二节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县公共服务目录。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实行错时、延时开放,推动已建成的公共文化场馆实施免费开放。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内部管理,完善基本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根据实际提供特色化、多元化、个性化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加强乡村文化合作社和馆办团队建设,为群众搭建演出展示平台。鼓励“走出去”,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嘉年华等文化活动。完善“订单式”“菜单式”服务机制,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文化需求,统筹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第三节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围绕中国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日,开展非遗过大年、猜灯谜、乡村“村晚”等传统民俗和主题文化活动。依托文化公益小舞台、社会机构公益培训联盟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乡村行(社区行)、咱家门口唱大戏、艺术培训等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建设“书香商丘”。推动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鼓励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常年开设公益性文化艺术讲座和培训。举办商丘市“群星奖”、少儿文化艺术节、诗歌朗诵会、广场舞展演、合唱展演、美术书法展等赛事展演活动,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

第四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数字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及非遗展览馆建设,不断丰富数字资源总量,创新数字资源样态,通过技术创新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表达。探索发展数字化大众体验空间,开展沉浸式、互动式等线上文化服务。做好“文化豫约”线上文化产品供给,及时发布文化信息、上传文化资源、播出文化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体,采取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多渠道展示推广商丘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与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打造有影响力的新媒体矩阵。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通过服务外包、项目授权、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强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注册招募、服务记录和激励制度,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志愿服务项目,着力增强惠民服务功能,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节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打造全域旅游交通环线。按照省交旅融合建设规范标准体系,规划建设重点旅游环线,推进黄河故道快速通道、花海廊道等项目建设。利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完善通景道路,建设一批集观光、游憩、休闲于一体的旅游公路和乡村绿道。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主、次干道旅游标识标牌。加强城市公交、城乡客运、摆渡车等公共交通对景区的串联,推动高速服务区、停车场与文化展示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深度对接,推进商丘市全国性交通枢纽旅游一体化建设,建设彰显重要节点城市人文底蕴的交旅融合发展示范服务区。

完善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依托中心城区、旅游城镇、交通枢纽、重点旅游景区,构建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包含信息咨询、停车服务、导游管理、旅游投诉等功能的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在商业街区、火车站、客运站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服务。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置旅游咨询站。

推动旅游标识和旅游厕所建设。推进旅游公路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化、规范化发展,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3A级及以上景区的提示引导。完善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标识体系建设,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支持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进行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合理布局旅游厕所,在重要旅游公路沿线配置移动环保厕所。结合景区环境,对旅游厕所设计风格进行景观式改造。支持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厕所面向游客开放。

优化自驾游服务体系。围绕商丘市区和重点县(市、区)火车站、客运站配套建设自驾游服务中心,优化落地租车、异地还车服务。围绕重点景区、城镇、旅游线路建设一批精品自驾车营地,将商丘培育成为豫鲁苏皖自驾游目的地。重点摸清黄河故道和大运河沿线风景优美、文化特色突出的路段,完善自行车道、徒步道、慢行驿站、观景平台等设施,优化节点景观设计,鼓励建设休闲、度假、康养等主题露营公园。开发商丘自驾游信息平台,提供旅游线路推荐、电子地图、即时路况、气象信息、汽车租赁等服务。

专栏3  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文化设施: 推进商丘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一中心”、梁园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开展商丘市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市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部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进已建成的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开放。搭建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积极引导扶持组建乡村文化合作社。

文化惠民活动: 深入开展“春满中原·老家河南”“文化进万家”“百戏进百乡”“戏曲进校园”“快乐星期天”“舞台艺术送基层”“欢乐中原·文明商丘”“我们的节日”“非遗进社区”“云端剧院·经典大戏天天演”“诵读商丘”“文化志愿服务乡村行”等活动。

全民艺术普及: 以群众基本文化艺术需求为导向,推进全面艺术知识、艺术欣赏、艺术技能和艺术活动普及,使艺术融入日常生活。培育一批长期活跃在基层、深受群众欢迎的文艺骨干和优秀团队,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搭建全民艺术普及云平台,线上线下开展艺术普及活动。

乡村村晚: 鼓励引导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举办乡村“村晚”。突出群众艺术性和地方文化特色,由侧重文艺演出向群众文艺展示、特色文化传承等内容相结合的综合性节庆活动转变。通过“村晚”展示农村群众精神面貌,传承优秀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旅游集散服务体系: 打造集旅游信息咨询查询、景区门票预订、自驾车租赁服务、娱乐休闲等综合性服务于一体的集散中心;推进睢阳区、柘城县、睢县、夏邑县、民权县等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对日月湖和火神台景区现有的游客集散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自驾游景观廊道: 推动黄河故道、商丘大运河文化景观廊道建设,推广自驾游精品线路,沿线打造生态绿道、休憩广场、健身场地及特色小品。

自驾游服务: 重点推进龙泽湖、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夏邑县孔祖文化风情养生园、芒砀山汉文化旅游区自驾营地建设,完善租赁还车、服务驿站、观景台、标识解说、绿道景观等配套设施和服务。

第五章 文化赋能乡村旅游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创新乡村旅游发展载体,把农村生态资源和特色文化融入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旅游拓展内涵、彰显特色、提升品质,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旅居目的地。

第一节 激发乡村文化振兴活力

实施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行动,振兴中国传统节日,突出豫东文化特色,保护农业生产过程、农家生活、民俗文化、古镇古建等乡村原始风貌。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打造乡情村史陈列室、农耕文化博物馆、博览园等。推动“艺术进乡村”,利用非遗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惠农行动和乡村文化产业富农行动,加快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打造文化产业特色乡村,形成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县一风光的乡村文化产业格局。积极培养乡村戏曲人才和乡村剧团等,持续提升商丘淮海大书场等曲艺活动水平。发展乡村夜间经济,鼓励特色乡村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

第二节 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

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重点围绕黄河故道生态文化休闲带、中国大运河文化旅游带,推动文化旅游资源较为富集、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较好、农旅融合发展较为成熟的乡村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基础较好、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特征较为明显、乡村旅游与公共文化融合发展效果较好的乡镇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独具魅力的康养小镇、风情小镇等。实施人文旅居乡村建设行动,形成一批彰显中原文化底蕴、承载现代生活方式的乡村旅居目的地。鼓励黄河故道沿线乡村深挖农耕文化,推广乡土风情建筑,融入黄河故道自然风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支持大运河沿线乡村依托非遗、生态资源,打造涵盖民俗体验、亲水娱乐、休闲度假于一体的运河旅游小镇。

全面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加强古建筑、民宅、文物、古树保护,注重乡村建设与乡村原始风貌及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依托农耕文化、民俗风情、农业文化遗产和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文化旅游与商贸、教育、体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综合体、文创基地、休闲农业园区、网红民宿等新业态。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加强创意设计,推出一批体现商丘文化特色、具有时尚气息的乡村旅游商品。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创建乡村旅游A级景区、省级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示范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举办乡村旅游美食节、采摘节及乡村民俗文化节等。推出一批农耕体验、文化休闲、乡土研学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第三节 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设施

加强交通干道、游客集散地、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道路交通网及标准停车场的建设,提高乡村旅游景区(点)客运班车通达率。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旅游发展,着力健全车位、餐位、床位、厕位、摊位“五个位”,实现有得看、有得吃、有得住、有得玩、有得买“五个有”。着力发展乡村旅游公路和休闲慢行道,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咨询、标识标牌、购物体验、民俗演艺和非遗展示等设施与空间。加强乡村民宿资源情况调查,有序发展民宿经济,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民宿品牌,持续推进“民宿走县进村”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民宿建设,培育一批有特色、环境优雅的高品质民宿旅游户,推动申报河南省精品民宿。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与在线旅行商、农产品电商等建立合作关系,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

第四节 促进乡村旅游富民增收

实施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引导乡村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和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探索“乡创特派员”制度,构建商丘市乡村旅游“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引入专业团队,培养一批乡村文化艺人,对乡村旅游点进行一体化打造、营销。抓好乡村旅游创业带头人、经营者、讲解员培训,提高其在经营服务、创意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创新乡村旅游发展载体,探索“生态+文化”“景区+农家”“农庄+游购”等多元经营模式。创新“政府+乡村合作社+农户”发展路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全面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专栏4  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乡村旅游: 重点项目包括睢阳区两河湾生态旅游区、示范区升升农场、夏邑县龙港湾田园综合体、宁陵县万顷梨园景区、民权县天明葡萄酒庄、虞城县烟云古寨文化旅游项目等。到2025年,打造5个乡村旅游示范农庄,推出10个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培育10家以上较大规模的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园区,力争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特色文旅小镇: 重点培育宁陵县梨花小镇、民权县庄子文化特色小镇、民权县水东红色文旅小镇、永城芒山特色小镇、虞城县伊尹医养特色小镇、木兰文化小镇、大运河状元小镇等。到2025年,创建3~5家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

特色文旅村落: 包括睢县书画土楼村、睢县水乡保庙村、虞城郭土楼村、宁陵刘花桥村、宁陵县孙迁村、永城市时庄村、民权县麻花庄村、民权县王公庄村、民权县任庄村、民权县赵洪坡村、民权县秣坡村、梁园区大刘村、睢阳区潘庙村等。到2025年,创建10家以上A级乡村旅游景区、1~2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0家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全市提升发展25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力争乡村旅游特色村数量突破50个。

文化产业特色乡村(镇): 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乡村(镇)申报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乡村(镇),力争3~5年,培育2~3家省级文化产业特色乡村(镇)。

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推进建设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第六章 深入推进文旅文创融合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坚持创意驱动、科技赋能,贯彻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鼓励优质文旅内容生产,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探索文化旅游融合服务新模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努力开创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旅游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的新局面。

第一节 加强优质文旅内容生产

打造中华文化优质IP。将殷商文化研究传承与根亲文化、火文化、元典文化、汉梁文化、木兰文化等有机结合,打造独具商丘特色的中华文化符号谱系。实施河南省中华文化超级IP工程,以殷商之源为核心,构建“1 7 N”中华文化IP矩阵。聚焦以先商文化遗址为代表的殷商之源,以阏伯台为代表的商祖圣地,以商丘古城为代表的历史名城,以“绿色长城”申甘林带为代表的黄河故道,以世界文化遗产通济渠为代表的大运河,以仓颉、庄子、孔祖为代表的东方智慧,以汉梁王陵为代表的汉兴之地,以木兰故里为代表的木兰文化,加强内涵阐释和创新表达,打造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优质IP。着力培育“王公庄”等历史村落IP、“宁陵酥梨”等中原美食IP、“火神台”“芒砀山”等中原庙会IP、“二夹弦”等传统戏剧IP。

建设文化传承创新高地。推动文艺与旅游有机融合,在重点景区举办小型音乐会、音乐节,依托豫东调、四平调、豫东琴书等发展传统戏曲文化园区;围绕殷商之源、东方智慧等文化IP推出创新剧(节)目、文艺演出。发展文物考古旅游,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向公众开放力度,深挖殷商之源、商祖圣地、汉兴之地等文化IP历史文化价值,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景区、考古遗址公园、文旅小镇、文化园。发展博物馆旅游,围绕殷商之源等文化IP加强陈列展览展示设计,将商丘博物馆、汉文化博物馆等纳入全市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推动非遗旅游创新发展,择优推进一批非遗项目进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开发一批非遗景区、非遗园区、非遗小镇。利用5G、VR、AR等高科技手段,鼓励中心城区、重点景区围绕殷商之源、东方智慧、汉兴之地等文化IP创作沉浸式演艺作品、精品影视节目。与华强方特等知名动漫企业加强合作,逐步植入东方智慧、木兰等文化IP,着力拓展动漫创作、生产、传播等产业链。围绕各大文化IP,加强文创和旅游商品设计,融入传统制作技艺、手工艺品、服饰用具、美食等非遗元素,积极培育“黄河之礼”文创精品。

第二节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推进“文旅+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鼓励发展彩色农业、现代观光农业,推动张弓酒、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宁陵白蜡杆、民权葡萄酒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线上销售渠道,建设一批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文化产业特色村、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生态旅游示范乡(镇)和休闲观光园区。推进“文旅+工业”,支持利用废旧工厂及工业设施建设集观赏、科普、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创意基地,培育工业博物馆、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推动旅游设施、旅游用品等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推进“文旅+教育”,增强研学旅游参与性、趣味性和科普性,发展文物考古、传统国学、革命历史、非遗文化、生态体验等多主题研学旅游,打造一批研学旅行基(营)地。推进“文旅+康养”,培育黄河故道沿线休闲度假、生态康养等新型业态,依托日月湖旅游景区、申甘林带、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睢县北湖、柘城容湖等,发展生态康养游;传播长寿文化,推出休闲疗养、绿色食品、健康文化体验等产品;依托伊尹祠等历史文化古迹,培育以中医药养生为主题的特色康养旅游业态,着力提升康养餐饮与住宿设施,建设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旅居康养胜地。推进“文旅+体育”,开展具有黄河文化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专业体育赛事及民俗体育活动,办好睢县铁人三项赛等体育赛事,开发运动体验、赛事参观、户外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推进“文旅+科技”,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5G等技术应用,培育一批沉浸式体验产品,持续办好中国科幻科教科普电影周(展),将商丘建设成为科幻电影的创作拍摄地、科幻影片的首映首发地、科幻之旅的体验目的地。

第三节 加快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提升文旅消费质量水平。提升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打造餐饮消费新模式,丰富百姓餐饮文化,助力豫菜振兴,开展名吃名厨名菜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地域化、特色化、精细化、感官化名菜佳肴,在星级酒店主推主打地方名吃名菜,推进名吃名店挂牌和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全市星级酒店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新型酒店业态,提升住宿品质,着力发展主题酒店、特色酒店、乡村民宿等。鼓励建设包括多种业态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推动文化消费进入各类消费场所,重点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便民文化消费网点。支持大型重点景区策划设计节庆活动,支持文体场馆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

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在旅游景区、广场、商业街区、文化场馆等游客聚集区,植入影院、小剧场、文创书店、艺术沙龙、创意国风、街头艺术等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场馆、文博单位、景区园区、主题公园、城市街区、旅游村镇等打造一系列文化旅游消费新场景。发展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餐厅、智慧商店等无接触式消费新场景;发展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数字艺术体验新场景;发展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线上消费新场景。推动非遗文创产品线上、线下展示、营销等产业协同,打造文创流量商城,提升消费能力。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打造一批新网红打卡地,促进流量经济转化为实体经济。

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探索制定景区门票减免、演出门票打折等促消费优惠政策,举办消费周、动漫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繁荣假日文旅经济,鼓励文旅消费场所开展节假日折扣活动。推动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新型消费示范,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培育和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大亮化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出商丘古城、芒砀山、日月湖等景区夜间游,带动周边美食、购物、音乐茶座、24小时书店等夜间消费。引导各县(市、区)夜间经济向历史文化街区、文体娱乐功能区和小街小巷等区域集中布局,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美食街、艺术一条街等特色街区,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挖掘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内涵,丰富夜间游览产品、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

第四节 推进文旅公共服务融合

促进文化空间与旅游空间双向赋能。对有条件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进行空间重塑,打造“阅读+咖啡+文创”复合型公共阅读空间。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周边建设舒适便利的公共游憩空间,引导具有旅游潜力的公共文化设施成为旅游目的地。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充分植入文化元素,建设“城市书房”“邻里书屋”“文化会客厅”“文艺青年打卡地”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在黄河、大运河沿线及重要旅游交通节点,建设一批兼具剧场、课堂、茶座功能的文化驿站。

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功能融合发展。推动文旅志愿服务、公益演出、文化惠民活动、文旅阅读推广活动进景区和乡村旅游区,提高游客对商丘文化的参与感、感知力和认可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拓展旅游信息咨询、旅游纪念品销售等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路径,通过增加旅游宣传项目、合作开展研学活动等方式,实现资源共建、优势互补。开展“行走商丘·读懂殷商”文化体验自驾活动,打造文旅文创融合品牌。发布《商丘公共文化场馆导览图》,着力提升商丘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

第五节 强化文旅科技创新应用

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鼓励相关机构和高校申报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推动文旅行业实用政策研究。以“政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理念,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型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联通公司、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组建科技助企研究机构,建立文化和旅游研究创新基地。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制定有利于基层文旅科技创新的激励措施,共同促进形成适应基层需要的信息服务、项目对接、人才评价、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鼓励文旅企业在项目开发中加大科技创新权重。争取创建省级数字文旅智慧产业园区。

促进文旅产业智慧化发展。建设商丘智慧文旅平台,以网络技术推动行业管理、用户服务、市场营销和数据分析。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城市大脑”文化旅游系统。指导文化单位申报“文化豫约”主体,及时发布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网上文化商丘。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建立具备咨询、购票、投诉及周边交通餐饮住宿查询功能的官方网站或应用小程序,并提供“线上预约、分时游览”智能服务。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电子地图、移动支付、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推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推动文旅行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力度,在新产品新业态、公共服务、市场秩序与质量安全评价等重点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选择相对成熟的旅游企业作为试点,积累标准化实施经验,并逐步在全市旅游服务领域推广,积极申报河南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围绕景区周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场所,探索研究统一分级挂牌的标准化运营管理体系。出台文旅行业标准化奖补政策,对积极试行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单位予以奖励,对首批试行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单位予以扶持。

专栏5  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工程

商丘市中华文化优质IP工程: 重点包括殷商之源文化IP(以帝喾陵、微子祠、伊尹墓、商都南亳等为载体)、商祖圣地文化IP(以商祖祠、汤王台、阏伯台、商丘国际华商节、火神台庙会等为载体)、历史名城文化IP(以商丘古城、宋国故城、利民古城等为载体)、黄河故道文化IP(以“绿色长城”申甘林带、湿地、水库等为载体)、大运河文化IP(以通济渠商丘南关段、夏邑段等为载体)、东方智慧文化IP(以仓颉墓、庄子文化馆、孔子还乡祠、应天书院等为载体)、汉兴之地文化IP(以芒砀山5A景区、汉梁文化公园等为载体)、木兰文化IP(以木兰故里景区等为载体)。

殷商文化之源品牌建设: 加强殷商文化之源历史文化资料搜集、梳理,提炼精髓内涵,加强以殷商文化之源为题材的文艺创作;鼓励对殷商文化之源典故、历史传说进行现代化改编,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和艺术内涵的创新剧(节)目;运用数字3D虚拟展示、移动舞台、声光多媒体手段和创意思维,丰富以殷商文化之源为主题的文艺演出;依托殷商文化博物馆、商丘文化艺术中心、帝喾陵、微子祠、伊尹特色小镇、殷商根亲文化园、商都南亳等,打造“殷商起源之旅”旅游线路。

精品旅游剧目驻点驻场计划: 在商丘市中心城区、重点县(市、区)城区、4A级以上景区开展驻场驻点演艺项目,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体验式、沉浸式、年轻化的创新必打卡演出项目,打造景区演艺新阵地。

特色写生基地: 与高等院校美术、摄影等专业合作,依托万顷梨园、黄河故道、梨花小镇、芒砀山旅游区等美丽景观,打造一批特色写生基地。

文旅融合 “ 国风计划 ” : 引导国风文化旅游消费新时尚,推动商丘市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围绕各县(市、区)中心城区等打造国风主题街区,鼓励重点景区景点培育国风沉浸式剧场、国风学堂、国风秀场、国风文创店等新业态,结合商丘市优质文化IP举办汉服巡游、短视频大赛、摄影大赛等国风主题活动。

旅游产业要素提升: 1.旅游餐饮。助力豫菜振兴,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商丘名吃名菜风情一条街,培育壮大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2.旅游住宿。力争到2025年全市星级酒店总数达到10家。3.旅游购物。鼓励发展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体验型主题街区等多元业态,推动在产业园区、中心商业区、特色街区及民航、铁路、公路游客集中区域开设文创和旅游商品实体店。4.旅游娱乐。支持商丘古城、芒砀山景区等策划设计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 到2025年,争取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1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2个。积极推动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商丘古城等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

商丘智慧文旅平台: 积极与应急、气象、交通、公安、政务平台沟通协作,与景区、旅游酒店及博物馆、文化馆、网吧、影院等公共文化场所连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实现气象服务、主动避险、行业管理、产业监测、统计分析、宣传推介、指挥调度一张网,实现文化旅游监管部门和被监管涉旅企业互联互通。

智慧旅游景区: 推进“互联网 旅游”,重点加强商丘古城、睢 县北湖和日月湖景区智慧旅游建设,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旅游产品。

5G网络覆盖水平: 提升景区(点)、高铁车站、旅游公路、文化场馆、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涉文旅场所5G网络覆盖水平。到2025年,实现5A级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5G信号全覆盖。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 开展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争取创建1家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第七章 深化宣传推广交流合作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加强与国内重要区域及周边省市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市场互动、共促发展的良性格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创新合作机制、内容和方式,不断完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

第一节 广泛开展区域交流协作

联合周边地市构建区域合作机制,通过捆绑营销、打包推介、共同推出优惠政策,鼓励文旅企业以互为目的地等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主动融入黄河、大运河文化建设,利用沿黄九省(区)黄河之旅旅游联盟平台,围绕明清黄河故道,策划举办系列主题活动;加强与大运河城市带沿线地区沟通合作,参与组织大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等主题展会。参加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旅游联盟大会等活动,加强与淮安、蚌埠、信阳等城市交流合作。依托淮海经济区文旅融媒体联盟,参加文旅策划营销峰会,深化与淮海经济区城市群交流协作。加强与徐州、临沂、菏泽、亳州等苏北、鲁西南、皖北城市的学习交流、协作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围绕元典文化,强化与周口市淮阳区、鹿邑县、西华县等周边市、县(市、区)文化旅游联动,联动打造文旅产业示范带。围绕汉文化,强化与徐州、宿州、亳州等城市文化旅游联动,联手塑造汉文化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市场互动等合作。

第二节 加强特色文旅品牌培育

全面提升文旅品牌形象。秉持“互联网思维、全媒体宣传”原则,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放大宣传效果,塑造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凸显商丘市作为中华文明、中原文化体验地的深厚底蕴,以“殷商之源”为核心,叫响“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品牌,鼓励各县(市、区)推出本级文化旅游品牌。开展“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文化旅游宣传活动,进一步打造“春季踏青赏花游、夏季美食音乐游、秋季采摘亲子游、冬季民俗庙会游”季节性产品形象,建立“市局统筹、区域联合、政企联手、行业联动”工作格局,做到一季一主题,季季有亮点。

丰富文旅节庆赛事活动。统筹全市文化文艺、旅游节庆、体育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提升商丘文化旅游知名度。依托应天书院、桃花扇剧目等具有全国知名度的文化资源,通过影视剧拍摄等方式,着力谋划包装一批标志性文化旅游项目。组织举办好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中国科幻科教科普电影周(展)、火神台庙会、芒山古庙会、芒砀山摄影季、庄周文化节、木兰文化节,着力培育草莓节、辣椒节等节庆活动。邀请公众组织和知名媒体人、艺术家、摄影师、微信达人等来商丘采风踩线,通过游记分享、景区攻略、旅行直播等推广商丘旅游品牌。

第三节 创新文旅市场营销推广

构建联合营销推广机制。创新“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联动”宣传模式,形成各县(市、区)联动、政企联合的一体化大营销格局。鼓励文脉相通、地域相近的县(市、区)以“殷商之源”“商丘古城”“商祖圣地”“黄河故道”四大品牌为主题抱团发展,联合开发主题文旅产品及游线,共同举办营销推介会。抽调商丘古城、芒砀山等重点景区人员,组成景区抱团推广营销联合体。

创新宣传载体与营销渠道。与国内知名文化传媒平台合作,制作、投放多种形式的商丘文旅系列宣传品。利用“商丘文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短视频、快手等新媒体,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营销、融合营销、精准营销,加快“智慧营销”转型。加大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城市品牌形象广告投放力度,做好在重点客源地机场、高铁、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的文旅广告投放。

创新内容与传播方式。依托全市景区景点承载的文化内容,以创意创新理念设计风格相互统一、主题各自突出的系列VI。充分利用商丘融媒体平台,整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资源,在主题、时间等要素上统筹组织文化活动、节庆赛事、景区景点等新闻报道。培养符合商丘文旅发展方向的形象代言人,搭建粉丝社群,提升社群运营水平。挖掘元宇宙营销价值,搭建数字营销商务交流平台并联合数字藏品、IP内容运营、艺术家、投资者等,共建新型营销模式,促进旅游品牌数字化转型升级。

第四节 扩大文旅对外开放合作

以重大节会、文艺赛事和展演为载体,邀请国内外优秀艺术团体和文化相关机构举办高规格的演出、展览、参访等。积极参加文旅部组织的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吸引国际国内旅游业媒体关注,深化与国内外知名旅行商及旅游协会的战略合作。积极参加世界运河城市旅游论坛、运河嘉年华等,深入参与运河保护与发展、产品开发、游线设计等交流活动,提升商丘大运河遗产点品牌知名度。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机构建设,打造一批对外交流合作品牌,推动夏邑宫灯、剪纸、宋州柳编等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向海外发展。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文化领域交流合作,办好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通过各类节庆活动提升商丘文旅国际知名度。

专栏6  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

文化品牌: 1.“殷商之源”品牌。打响“殷商之源·大美商丘”城市形象品牌、“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化旅游品牌。2.“商祖圣地”品牌。依托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商业传统文化。3.“汉兴之地”品牌。追溯汉兴文化与殷商文化渊源,完成相关重点项目布展和开发工作。4.“好人之城”品牌。弘扬“商丘好人”精神,举办“‘商丘好人’文化周”系列活动。5.“科幻之旅”品牌。举办中国(国际)科普科幻科教电影周(展)等,建设中国科幻影视城。6.“戏曲之乡”品牌。传承好四平调、豫东调等悠长流派,创作一批具有商丘特色和风格的优秀剧目。

节庆活动: 重点培育国际华商节、中国科幻科教科普电影周、商丘古城文化旅游节、商丘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节、商丘大运河风情文化旅游节、木兰文化节、庄子文化节、宁陵梨花节、火神台庙会、芒砀山古庙会等。

精品赛事: 重点培育商丘古城马拉松赛、睢县铁人三项赛、黄河故道湿地花海徒步穿越等赛事活动。

文化论坛: 重点培育范仲淹与应天书院学术论坛、世界殷商文化之源高峰论坛等大型论坛。

“ 行走河南 读懂中国 ” 商丘线路: 1.殷商起源之旅;2.圣贤追寻之旅;3.文化寻根之旅;4.黄河生态康养之旅;5.美丽乡愁体验之旅;6.红色赓续传承之旅。

宣传载体: 征集商丘文旅宣传口号,制作商丘文旅宣传片及3D交通旅游地图,制作《行走商丘文旅攻略》,并推出各类文旅宣传品。

加强黄河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加强与黄河流域各相关城市旅游资源开发整合、内涵价值发掘、产品线路推广等领域的合作共建,积极对接河南省黄河主题文化旅游线路,参与黄河文化旅游发展合作交流会。

推进国际运河城市文化旅游合作: 积极参加国际运河城市文化旅游精品展,提升商丘大运河文化旅游知名度。

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积极参加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旅游联盟大会、淮河生态经济带乡村旅游嘉年华等活动。

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积极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第八章 提升市场综合治理能力

服务扩大内需战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夯实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基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旅游市场体系。

第一节 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

完善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优质服务品牌,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旅游餐饮服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对新评定和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给予政策支持。优化旅游住宿服务,创新汽车营地、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推动星级酒店和民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出台星级旅游饭店创星奖励政策。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提高旅游景区智慧化监管水平,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升旅游服务便利性。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新评定的A级旅行社给予经济奖励,制定完善地接旅游补贴办法。探索出台导游人员考取中级、高级资格证书的激励政策,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实施文明旅游行动计划,推进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景区申报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持续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示范区创建工作。

第二节 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推动文化娱乐、上网服务等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规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工作。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良性竞争。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健全完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通过“互联网+监管”健全市场行政执法服务体系、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及非现场监管执法。依法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信用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及时关注市场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

第三节 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全力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支持各级文艺创作单位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作,创作更多深受群众欢迎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提高安全文化题材文艺作品演出频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全力保障区域网络安全,强化网络内容安全监督审核,逐步探索建立安全可控的网络安全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完善应急机制,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保障景区景点安全,进一步强化旅行社、星级宾馆、景点景区等重点领域督导检查,落实文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文化和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极端恶劣气候和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完善快速应急机制。

第四节 加强市场综合执法监督

健全完善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推动落实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编制、经费、装备及执法车辆等,实现“同城一支队伍”有效管理。严格实行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商丘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大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依托“闪电”“利剑”“暑期整顿”“校园周边治理”等专项整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文化旅游市场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强化企业监管,加大旅游市场、演出市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大案件督办力度。拓展文化和旅游案件受理、转办、移交渠道,实现投诉举报联合处置、协同互动常态化。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完善财税、金融、土地、招商、产业等政策,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第一节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务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强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攻坚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文化旅游部门与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相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财政政策。按照财政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要求,落实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发展。整合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优先向资源开发品质高、条件成熟、市场潜力大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倾斜。

金融政策。培育壮大商丘市文旅投资集团,拓宽文旅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旅项目,兼顾公共文化服务和文旅产业发展。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发挥金融合力,协调金融单位加大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化融资担保机制。

土地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发展,落实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用地政策,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建设文化和旅游项目。将文化和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对商丘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予以用地保障。

招商政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积极拓展招商渠道与合作空间,加快引进旅游平台类服务企业和配套服务类企业。有重点、有选择地面向文旅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头部企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招大引强。

产业政策。对成功创建国家高等级景区、旅游消费示范县等品牌的单位以奖代补。制定乡村旅游发展奖励政策,推动以民宿为代表的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制定“引客入商”奖励政策,从资金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形成优势,持续放大政策激励效应。

第三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突出和强化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公益属性,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完善财务、人事、收入分配、人才培养、创作生产等内部机制。完善已转企的国有文艺院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针对未列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创造转企改制条件,实施“一团一策”,健全人才机制,完善薪酬制度。推进文旅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国有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文旅人才队伍结构。采取“招录+引进”方式,重点招聘引进文物考古、文化艺术、旅游管理、旅游营销等方面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构建文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动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学科建设。依托“归雁”行动,鼓励商丘籍文旅人才返商创新创业。

加大文旅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专业人才阶梯式培养和储备,建立商丘市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完善重点专家联系制度,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全市专业文艺院团人才培养,加强艺术管理人才和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培养,推进文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建设。

健全文旅人才培训体系。构建组织调训、干部培训、在职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格局。依托干部培训中心,持续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通过与高等院校、大型文旅企业联合培养、委托培养、挂职锻炼等方式,实施文旅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岗定期轮训。加强文旅行业基层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夯实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巩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成果,实施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基层一线专项工作。以乡村旅游干部、发展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经营者为重点,培育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培养基层考古旅游人才,培育一批“考古旅游导游员”。依托景区、博物馆、科技馆等场所讲解员,培养一批优秀研学旅行导师。

第五节 强化规划监测评估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加强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测考评办法。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分析研究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高规划实施成效,推动重点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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