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丘市创新创业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创业链和产业链高度融合,不断完善创新创业载体生态环境,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7年双创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商政办〔2017〕37号)以及《商丘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商科创〔2022〕3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商丘市创新创业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商丘市创新创业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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